党务公开制度(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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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务公开制度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通过党的会议、文件;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经党组书记或总支书记或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组织审核确认后再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篇2: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乡党委审批后公开。
篇3: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公开内容
1、党支部设置及其工作职责,支委员名单、分工和联系方式,党员基本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做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学校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学校工作发展的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相关会议。在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讨论会等会议上,通报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
2、宣传专栏。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根据公开范围,发送拟公开材料。
4、学校网站。通过学校网站,及时更新支部工作的信息动态,公开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分类公开。
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制度要固定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根据推进进展要及时公开。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问题,通过民主讨论的办法,达成共识,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2、规范操作。
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按照程序公开有关事项,整理存档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期间,要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积累工作经验。
篇4: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篇5: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x办发〔20xx〕x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学院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1.学院党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委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为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学院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级领导
成员: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总支、各直属教工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3.学院各级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对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党内事务,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逐步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广泛参与原则。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氛围,努力拓宽党员乃至党外群众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客观真实原则。党内事务除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法规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向党员甚至党外公开,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遮掩截留,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客观、真实。
4.注重实效原则。把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协调运转,相互促进。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公开的形式应多样、便捷,避免形式主义,并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制度化。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学院党务公开的内容要考虑到广大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其他普通群众的不同需要,但总体来说,要突出以下重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情况;学院党委确定的全局性工作、中心工作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学院党委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全院党务工作重要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纪教育等情况;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委组织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考核评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员发展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活动开展、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决定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的推荐、考察、任用和调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和干部等情况。
7.联系服务师生情况。学院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听取、反映和采纳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困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
8.群团及统战工作情况。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干部培养、推荐、选拔,群团组织奖惩,共青团、学生会和其他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干部选拔聘任,教代会提案落实等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由院党委研究制订《xx学院党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
2.申报审批
实行党务公开申报审批制度。院级层次党务公开项目经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再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分管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后行文;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审批。
3.实施公开
严格按照《目录》实施党务公开。对《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经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实施公开的同时要明确意见反馈渠道和时限。
4.意见收集
相关责任部门应认真收集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并整理归档。
5.意见反馈
相关责任部门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处理或整改情况向意见和建议提出者反馈,必要时应再次公开。
6.归档管理
公开结束后,相关责任部门应将党务公开项目的全部材料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认真做好管理与利用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方式
1.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部门及地方规章,确保维护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确定学院党务公开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方式。
2.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做到公开范围与公开主体、内容相适应。根据《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确定向党内或党外、院内或社会、组织或个人公开的适用范围。
3.采用合适、便捷的公开方式,使公开方式与公开内容、范围的要求相一致。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纪要、简报等形式公开;需要向群众或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校园网、宣传栏、校报、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选择约谈、情况说明等方式向特定对象公开。
4.选择相对固定的党务公开渠道。学院及各基层党组织都要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同时,学院在校园网上开辟党务公开专题网页,并使之保持相对固定和不断更新的状态。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要求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的要求相适应,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留公开的时间。
1.固定公开事项。凡政策措施、制度规定、组织机构、分工职责等具有稳定性内容的公开事项,在事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2.定期公开事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在每项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重要党务工作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公开。
3.随时公开事项。决策事项需立即公开的,一般应在做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动态公开。
4.申请公开事项。下级党组织或党员群众申请有关党务公开的事项,适宜公开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形式公开。
八、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列入《目录》的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省委教育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党组织和党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可以公开的,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2.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同时接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3.考核评价。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列入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定期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规章制度相关
篇6: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党务公开的.内容
1、组织公开:社区党员基本情况、党委工作职责、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党小组设置情况。
2、工作公开:党组织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党员主题教育计划、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党费收缴和专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等
3、制度公开:“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及票决制度、党风廉政制度、信访接待制度。
4、活动公开: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党员责任区、党员奉献日和扶贫帮困等活动。
5、表现公开:直管党员在社区参加支部安排活动和缴纳党费情况、参加各类评先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活动情况。
此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并且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也要按照群众要求予以公开。
二、社区党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社区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适应社区工作实际。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可以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区公开的,可以通过社区党务公开栏(可与居务公开栏合并)、社区宣传栏或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社区党务公开的程序
实施社区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1、拟定公开内容。2、党组织审定。3、第一责任人审签。4、向党员(群众)公开。5、收集意见并处理――反馈再公开”的程序进行。
五、社区党务公开的检查和监督
建立社区党务公开责任制,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党委要对社区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确保社区党员和群众对社区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要在普通党员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随时监督社区党组织执行党务公开制度的情况。社区要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社区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和党建工作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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