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文件







关于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展示教体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教体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为建设教育强市作出更大贡献,局党委决定,表彰90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育教学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注重向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单位适当倾斜。校级党员干部可以纳入“两优一先”推荐范围,但要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曾被推荐表彰为全省或岳阳市、临湘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近5年曾受纪律处分的党员,近5年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情形的基层党组织,一般不能作为“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对象。

二、评选推荐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两优一先”推荐工作。

(二)推荐申报

1、各党组织按照推荐条件,自主推荐先进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先进党务工作者。

2、各党组织按照推荐条件,按照单位推荐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三)组织评审

局党建办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推荐条件,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评审(含现场考察),同时听取局纪检组意见,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公示

局党建办将拟表彰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党委审定

教体局党委根据推荐、评审、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六)表彰奖励

局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等;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等。

三、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请将推荐和审批表纸质版(正反打印),请于6月15日前报送教体局党建办,局纪检组意见由局党建办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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