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大全4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一

1、制定本工程的质量计划,把质量要求和目标控制直接分解到项目部各成员、各班组中去。在施工管理和班组操作进程中,对照质量要求,严格把关。

2、现场配备质检员,加强平时监督管理,开展班组质量竞赛。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监小组,开展质监活动,从质量易出问题处入手解决工程各方面的质量问题。

3、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定期编制间报,共同促进提高,坚持每周一次质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到人,规定时间做到不整改不放过。

4、执行三检制度,即操作人员自检,班组复检,专职质量员专检。上道工序未经检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插入施工,隐蔽工程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5、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利用质量检查结果,进行工序质量分析、计算和考核,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减少和避免相同质量问题发生。

6、加强对原料及半成品的进场保管检验。

7、做好施工机具、设备的检修鉴定,由专人管理,以保证其完好和精确度。计量和测量仪器都要经法定检测部门鉴定,并在周检时

间内使用。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二

尊敬的xx: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维护商业信誉,稳定正常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流通秩序,我公司保证:

一、我公司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因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切由我公司负责。

二、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具体列出售出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和销售日期,以便以后查对。

三、我公司遵循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保证不弄虚作假。

致此

敬礼!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三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定了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篇四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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