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比能力更重要(精选5篇)
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范文第1篇
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曾说过:“如今,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责任时代---人人都需要重视,对我们自己,我们的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有一份责任。我们会欣然接受这份责任,人生也正因此而充实。”在责任的内在力量的驱使下,我们常常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归属感,尽职尽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无论自己的工作是什么,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真正做好了我们的工作。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讨厌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放弃了对自己的责任,就背弃了对我们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勇敢地扛起它,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社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人可以不伟大,人也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自己生命的信念。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
作为一名教师,在工作中,我们就是要清醒、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难完成工作,认识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清楚自己的职责,并承担起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责任,那么工作就由压迫式、被动,转化为积极主动,并享受工作乐趣,取得成绩的快乐。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
一、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切实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一)事业心责任感是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条件。一个人的成就大小,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就是他对待工作的态度,而事业心责任感的强弱就是对待工作的根本态度问题。高尔基说过:“天才是由于对事业的热爱而发展起来的,简直可以说,天才就其本质而论---只不过是对事业,对工作过程的热爱而已。”可以想象,一个人不热爱自己的工作,缺少起码的事业心责任感,在职不尽责,安心不尽心,怎么可能把工作干好?更谈不上高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有把工作当成事业干,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才能在困难的时候找到力量,在浮躁的时候得以坚定,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干好每一项工作。可以说,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二)事业心责任感源自于对工作的热爱和对工作价值的认同。爱岗才会敬业,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才会激发出强烈的责任感;只有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价值,才会获得工作的干劲和动力。如果没有事业心,不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一切向钱看,对职业地位和工作价值缺少认同感,导致责任意识淡化,失去了干劲。只有正确认识人的价值,热爱自己的事业,才能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我想做”为“我必须做好”,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
二、承载责任,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
(一)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良好的道德情操、高尚的人格形象、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坚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大力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一切以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为中心,一切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为准绳,以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努力使自己的思想更纯一些,境界更高一些,作风更过硬一些,行为更规范一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和地位,解决好做人与做事的问题,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在各方面的监督中寻找差距,发现问题,改正错误,弥补不足。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尊重别人、理解别人、关心别人,做到作风民主、胸怀广阔,与人为善,公道正派。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点一滴的细微之处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努力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保持廉洁自律的形象,做好干部的表率。
(二)注重理论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认真学习掌握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重点学好,学好主席的重要讲话,努力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工作能力;与自己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提高判断、分析能力;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不断把学习的成果转变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专业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向书本学,向实践学,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奠定扎实的理论功底。通过学习,进一步确立理想信念,巩固宗旨信仰,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识别能力,为履职尽责和工作的高标准打好基础。
(三)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从意识。牢固树立同舟共济的思想,构建学校发展、繁荣与个人的利益共同体。树立一颗铁轨上的螺丝钉的思想:虽然一颗螺丝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成千上万颗螺丝就能牢牢的把铁轨固定好,确保列车高速、安全运行。我认为我们在单位里每个人都重要,你不能只考虑自己,要每个人都为全局着想,社会才得以稳定安全,民族才得以和谐进步;但同时也说明,一个人离开集体就像铁轨上单独的一颗螺丝是发挥不了其作用的。以此昭示其个人与整体息息相关,个人与单位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也只有有效调动了每个个体的责任心,才能提高整体的战斗力。因此我们要营造这样一种彼此需求的和谐的观念和氛围,通过措施和制度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单位的兴衰紧密联系起来,坚信自己和集体的利益关系是“相依为命”,做“局内人”,不做“旁观者”,服从命令,切实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单位、为事业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履行职责分工,不辱神圣使命。通过学习我感到自己责任重大,作为工会主席我要充分发挥任用,虽然工作辛苦、繁琐,但强烈的责任感激发了我们潜在的能力,也促使我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承载责任的过程中提升了自己的能力。
1、在 教育教学方法上更加富有灵活性,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导学案,设计问题,引导学生课前充分预习。学生借助导学案这一桥梁,根据自己的学习实际,预习课本,做到了课堂前移、作业前置,引导着学生从原来的被动参与向如今的主动参与转化。老师充分发挥驾驭课堂、驾驭教材的能力,在对学生的认知基础和认知能力通过导学案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不同的问题、不同层次的学生,老师灵活选择方法,从而使课堂教学效果最佳化。
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范文第2篇
“在任何特定的环境中,人们还有最后一种自由,就是选择自己的态度。”我很喜欢这段话,态度决定一切。“责任”是一定要面对,勇于担待,而不能逃
避的。要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树立强烈的岗位责任意识。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责任意识,决定了干好工作的态度,有没有责任意识,有没有把自己的岗位重视起来,做事的结果绝对是不一样的。作为公司一名员工,只有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管理,才能坚持原则,才能积极主动地工作,这样对所承担的工作和达到组织所设定的目标才更有意义,克服困难和战胜挫折才更有勇气。
“换位思考,互相帮助。”让我知道当困难来了的时候,不是“各扫门前雪”而是要更多的为别人着想,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宾馆的工作当中很多时候会听到这样的声音:“这事我并不了解,主要都是他负责,你找我也解决不了问题,还得找他。”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当你责怨他人的时候,你有没有替他人考虑过?“才为本,德为先”简单的几个字却让我读出了很多道理,用自己的能力去做事,这是我们做事的必备条件,而在这之前应该让自己做一个德行好的人。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承担责任会使你比别人更强大,比别人更值得信赖。做好自己的事情,更主动的帮助别人做好事情,做任何事情力求尽善尽美,所有这些都是富有责任心的表现。
“有责任的人会怪谁?”谁都不会怪,甚至包括自己在内。当别人未能做到的事情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我们的反应会是怎样呢?人们总是不能给予自己负责任的机会。当困难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绕道而行会是很多人的首选,有些人认为这样做很聪明,可以躲避很多麻烦和困难,但他们却忘记了自己失去了负责任的机会,就意味着失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范文第3篇
[关键词]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23)03 — 0149 — 02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90后独生子女一代步入高校,我国的高等教育开始迎来以90后为主体的时代。90后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建设、国家强盛的有力保障及主力军。作为未来的国家栋梁,90后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强弱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昌盛。90后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特指90后出生的在校大学生面对家人、他人、国家时,对自己所应该承担的使命、责任、义务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为此,笔者团队通过对西部某高校的在校90 后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进行问卷调查,以此研究分析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现状,从中发现问题,进而分析问题的成因,同时据此提出笔者团队对强化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对策及建议。
一、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分析
笔者团队对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问卷调查选择了西部某高校的某学院2023级、2023级、2023级部分学生。为此笔者团队共发放530份问卷,回收475份有效问卷,其中男性141名,女性334名,专业有文科、有理科。另外还对部分教师、学生进行了个别访谈。通过此次问卷调查研究分析,笔者团队发现了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存在着性别、年级、对象、家庭等方面的差异性。现将问卷结果做如下分析:
(一)社会责任感的性别差异
通过调查问卷发现90后女大学生表达对家庭责任、集体责任、民族的责任比男大学生要积极。对“见到父母劳累时,我会主动关心父母”这一说法,女生的表达比男生要积极主动,而且很多女同学表示会很细心的方式为父母分担,减轻父母的辛苦。这可能与女大学生情感比较细腻,较为感性有关系。家庭教育对男孩、女孩责任心的教育和培养方式上是有区别的。女孩子被教育要细心、要乐于助人。男孩子要自强不息,成熟稳重。因此在责任心的外显程度上,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男大学生责任感就比女大学生低。
(二)社会责任感的年级差异
通过对调查数据地分析,笔者团队发现了高年级比低年级的同学社会责任感强。责任感培养是由认识、到情感、到意志,最后向行为转化的过程。大学生心理成熟水平,阅历、经历丰富程度都会影响到责任感的高低。随着大学生年龄的成熟,更能体谅他人,更懂得对父母、社会和国家肩负的责任。对“我总是乐于参加社团公益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这一说法,2023级被调查者选择了“完全符合”和“比较符合”有73.1%,2023级为68.9%,2023级为62%。可见,高年级的学生对公益活动的参与热情比低年级的高。这可能与高年级的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比低年级要强,生活经验方面也较丰富。所以高年级学生的更能明确自身的责任,也更积极主动的承担责任。
(三)社会责任感的对象差异
笔者团队针对“经常打电话问候父母身体状况”的问题调查时发现选择“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的回答者占70.7%,说明90后大学生是比较关心父母的。对社会责任、对父母责任,对他人责任这三个感恩对象中,对父母的责任感最强、其次是社会,最后是他人。从90后大学生对父母的感恩程度最强可以看出,她们牢记父母的养育之恩,也愿意主动承担对父母的责任。成长在和平年代下的90后大学生普遍比较关注娱乐八卦的新闻,而对国家大事的关系则明显减少,同时也表现出对社会政治的冷漠。这些现象的出现应该与90后大学生强烈的自我意识有关联,此外90后大学生也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出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特征,对身边的人体贴关怀不够,对他人的责任心不强。
(四)社会责任感的家庭差异
笔者团队针对社会责任感水平的高低与家庭背景有着关联性的调查研究发现90后的大学生由于存在一定比例的独生子女情况。具体情况是在调查的学生中有35.7%的同学来自独生子女家庭,有56.7%的同学来自农村家庭。在回答到“如果你获得助学金,你是否愿意拿出一部分钱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问题时,来自农村的孩子在意愿表达上比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要好。这可能是农村的孩子没有城市的孩子成长环境优越,自己必须奋发图强。他们体会着生活的艰辛,更懂得珍惜生活,更知道感恩。而独生子女有着相对比较宽裕的经济条件,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成长过程较平坦,很少吃苦,缺乏助人意识和分享精神。
(五)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策略差异
笔者团队在问卷分析过程中也发现了当今90后大学生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为:不能积极主动的去承担起社会的责任与责任感的培养方式、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对“班级活动的评价”这一说法选择“有意义”和“很有意义”仅有47.8%。从调查中我们也发现,班级活动组织较好的班级,获得的荣誉也较多,同学们的班级凝聚力也较好。大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的热情度与集体荣誉感的强弱和活动开展的效果都有关系。不能简单的把是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作为评价学生集体荣誉感高低的标准,开展活动的内容、形式也将影响到活动的效果,影响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原因
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分析,笔者团队从分析结果中发现90后大学生对社会、父母、他人的社会责任感认识水平总体上是乐观的,但是90后大学生仍然存在着实际行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还普遍不足的问题。笔者团队通过研究分析,一致认为这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社会因素
如今在校大学生主体基本上是90后,90后的大学生出生、成长的环境更加的开放化、现代化,也相对比较和平和安定。这样的社会环境使得大学生缺少对国家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的了解,对于责任感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停留在简单的感性阶段。另外,由于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使得一些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扭曲,以个人为中心,惟利是图,造成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淡化。
(二)家庭因素
90后大学生是否能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一定程度上看家庭教育是怎么教的。现在的90后大学生不少是独生子女,优越的家庭条件和父母对子女过分的溺爱,剥夺了孩子的责任,使他们缺乏生活的磨炼。他们过于注重自我,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为人处事上更多的不是能够为别人做什么,而是别人应该为我做些什么。言教不如身教。父母对社会的看法和家庭的观念,以及家庭关系的和谐度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影响,也影响着孩子责任感的培养。
(三)学校因素
虽然我们一直把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重点来抓,通过课堂教学和组织活动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增强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但是教学、活动的方式、方法上过于乏味枯燥,内容比较零散,难以引发学生的共鸣。学生责任感的效果必须通过实际行动来体现,然而90后大学生对社会责任感的认识很多时候是口头上,而难以落实到行动中。
(四)大学生自身因素
90后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人生阅历、经历不够丰富,辨别能力比较薄弱,容易受不良思想的影响。社会上金钱至上、个人享受、惟利是图等观念蒙蔽了学生的心灵,让学生有点无法适从。尽管大学生中大多数是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但是能真正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特别是面临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需要,个人与他人利益的选择时情况就不容乐观了。大学生了解责任的要求比较容易,但是要做到真正理解,并主动承担其责任就困难了。
三、提升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对策
(一)父母做好表率
90后大学生责任意识的淡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到位,不正确导致的。家庭成员关系的不融洽,闹矛盾都会给孩子造成很深的影响,疏远了亲情,扭曲了心灵,容易形成矛盾的人身观、价值观。现在的大学生很多是独身子女,优越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溺爱养成了孩子的自私自利,吃不了苦,没有担当精神。父母不仅要为子女树立好榜样,还要努力为孩子营造促进自我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和睦家庭氛围。
(二)开展感恩教育
90后大学生的责任感与家庭背景有着关联性。在学校责任感教育中我们应该尊重大学生群体的特点,结合群体的不同特性进行责任感主题教育。我们要重视对受资助贫困生,获奖学金学生的感恩教育。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的关系的都对90后大学生的独立性和情感表达方式有影响。感恩意识也是需要被激发和引导的。学校应该抓住感恩节、父亲节、母亲节、国庆节、校庆日等重要节日多开展能引发学生共鸣的感恩教育,让同学们知历史,爱学校,明责任。一个知恩感恩的人必定是一个有敢担当,有责任心的人。
(三)重视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是帮助大学生增强责任感的的重要途径。很多高校将社会实践活动量化,并纳入到学分考核体系中,目的是鼓励大学生重视并积极参加实践活动。而且越来越多的高校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载体,为的是让大学生更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更好锻炼自己的能力,明确自己的使命。为此高校设计了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开展与街道的、社区的结对共建;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干部赴乡镇的挂职活动等等。然而,不少参加活动的学生态度不端正,动机不纯,为了要学分,混证书而参加实践活动,没有展现大学生的素养,甚至有的连公民的基本义务都没能很好的履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必须摒弃功利性,倡导服务性,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树立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唤醒时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树立正确价值观
90后大学生是在网络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QQ、微信、微博是她们习以为常地交流方式。网络成为90后大学生获取信息最重要的方式。一些负面的信息也影响着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与价值观,甚至有的大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在虚拟世界中找寻人生价值。价值观支配着人的态度、行为。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大学生才能分辨事物好坏,正确理解作为子女的义务,作为大学生的使命和作为公民的义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好繁荣和谐社会的关键机遇期。90后大学生无论选择什么专业,无论以后将从事什么工作,首先必须成为一名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因此,积极引导90后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社会责任感不仅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需要。
〔参 考 文 献〕
〔1〕赖锦隆. 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探究〔J〕.三明学院学报 2023,(03).
〔2〕荣彩芳. 培养90后大学生责任感的策略探究〔J〕.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02).
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范文第4篇
一、最终责任分担的基本原理
(一)最终责任分担的意义
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中的最终责任份额分担问题,实质上就是最终责任的确定问题。在数个责任人之间对内进行侵权责任分担的意义在于:第一,确保矫正正义的实现。即按照责任自负原则分配最终责任份额,以实现侵权法由致害人填补受害人的矫正正义功能。第二,预防受害人的多重受偿,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如果不进行最终责任的分担而由数个侵权责任人分别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就有可能造成受害人多重受偿的不公平后果。第三,作为受偿不能风险分担以及分摊请求权与追偿请求权产生的基础。在最终责任分担的基础上,适用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形态分配受偿不能风险;在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后,通过分摊请求权和追偿请求权分担受偿不能的风险。[1]
(二)最终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
对法院来说,最公平的做法莫过于达到“责任与过错相等”的状态,[2]即实现分配正义意义上的“应得”。分配正义实现的方式是按照分配标准进行分配,因为“正义以数学的术语将财产的函数界定为平等的函数;在数学上,通过平等的标记将一个人与其他人联系起来”。[3]分配正义按照“几何比例”的原则去实现就是“比例分担原则”。[4]
(三)最终责任分担的标准
对于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中可责难性和原因力的考量权重,学术界长期存在争议。以杨立新教授为代表的持“过错为主说”的学者认为,过错程度大小对于共同责任的分担起主要作用。[5]而以张新宝教授为代表的持“原因力为主说”的学者则认为,应该以原因力作为主要标准,适当考虑第三人与被告的过错类别和过程程度。[6]王利明教授的观点相对折中,他认为应当根据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程度确定分担比例。[7]
从比较法上看,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清晰说明侵权责任份额决定的运算法则是不可能的,[8]也不存在详细或者严格的规则,[9]但这并不意味着无章可寻。笔者认为,应该区分最终责任分担与受偿不能风险的分担。最终责任所体现的是侵权法的补偿价值,因此应该以客观作用,即原因力标准为主;而受偿不能风险的分担体现的是侵权法的预防价值,因此在过错责任领域应该以过错程度为主,在无过错责任领域则应该以客观危险程度为主。最终责任分担理论是与侵权责任构成理论直接对应的侵权责任分担理论,体现责任自负原则,因此其分担标准是“以原因力比例为主、可责难性比例为辅”。相应的,受偿不能风险分担的标准就应该是“以可责难性比例为主、原因力比例为辅”。侵权责任人只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害负最终赔偿责任,且责任范围与因责任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范围理应相同,因此,数人侵权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就是使得最终责任份额与责任人造成的损害比例相等。
二、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程序
在证据足以确定最终份额的情形下,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首先确定整体责任,然后在连带责任人之间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10]然而,也有学者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加害人之间的追偿在程序上不能与共同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混淆,共同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不以共同加害人之间进行追偿是否有困难作为考虑的前提;法院在判决数个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原则上不得在判决书中分割各加害人的赔偿份额,在后来的追偿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追偿权人应再行诉诸法院。[11]这种观点考虑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因证据不足无法在诉讼中一次性确认最终责任份额的情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笔者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从1985年创刊到2023年上半年,共公布了约200个侵权类案例,[12]其中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22份判决书中,仅有“厦门市粉末冶金厂诉厦门市开元区横竹金属制品厂、陈昆西、陈孟宗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13]的判决书对连带责任人的内部份额作了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连带责任的同时对最终责任份额进行确定的案件并不占多数。虽然存在司法实践和学说上的不同认识,但可以肯定的是,法院在确定分摊的数额时应该首先确定每一个共同侵权行为人应该分担的部分;[14]否则,分摊请求权的行使便无从谈起。
值得关注的是,《侵权责任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第14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根据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而最后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14条第1款的最大变化就是删除了“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后”的用语。根据立法机关的解释,删除该条文的目的是:“侵权之诉和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之诉就可以合并解决,既解决了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分担,也不妨碍对被侵权人利益的保护,同时还达到简化程序,减少诉讼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15]在笔者看来,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是分摊请求权成立和行使的前提。因此,法院如果能够在一次判决中同时解决连带责任形态的适用和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何乐而不为?但是,如果的确存在无法确定最终责任人的情况,也没有必要强求。因此,既没有必要要求原则上不能在判决书中分割加害人赔偿责任的份额,也没有必要强调必须在一份判决书中进行分割,但一定要在程序法上允许被告通过第三人诉讼将其他连带责任人纳入诉讼并确定最终份额。[16]
三、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方法
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比例分担与平均分担两类。前者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12条前段规定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第14条前段规定的“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后者则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12条后段和第14条后段规定的“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侵权责任法》第12条和第14条第1款均采纳了“比例分担为原则,平均分担为补充”的规则,这样兼顾了最终责任份额在确定程序上可能后置的情形。在独立的分摊请求权诉讼中,如果仍然无法确定最终份额,那么适用平均分担作为最终解决方案更为合适。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连带责任人之间能够对最终责任份额事先或事后达成协议的,那么应该尊重其约定。[17]
(一)最终责任比例分担论——对“相应的”责任的理解与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12条前段规定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第14条第1款前段规定的“相应的赔偿数额”,实质上就是最终责任的比例分担问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最终责任份额一般由法官综合考量确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第1句规定:“两个以上致害人共同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各个致害人的过错和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赔偿责任”。前一个“责任”,应该理解为原因力。由此可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之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已经综合考虑过错和原因力进行侵权责任分担。20世纪90年代的主流侵权法学说将过错和原因力在侵权责任分担中的作用表述为“平均加权法”:首先,确定整体的责任是100%。其次,确定各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整体过错中的百分比,按照故意重于重大过失,重大过失重于一般过失的标准,分别确定各行为人各自所占的百分比;也可以依据各行为人的行为对损害发生的原因力来确定,对原因力亦可用百分比表示,即全体行为人的行为总和为100%,各行为人可以根据其原因力的不同占不同的比例。最后,某一行为人的过错百分比与行为人原因力百分比相加除以2,即为该行为人的责任份额。[18]这种做法看似机械,但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过错和原因力同等考量的地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应该坚持这种做法,由法官根据原因力和过错的大小,综合确定行为人的责任份额。
还有一个特殊问题,就是比例不明情况下的“合理基础”标准问题。所谓比例不明,是指致害人明确,但对于损害之程度或内容欠明确之情形。[19]比例不明与致害人不明不同,它主要表现为通常作为考量要素的原因力和可责难性比例难以估算。这种情况广泛存在于数人造成的河流污染、烟尘、噪音诉讼中。损害份额不明并非损害不可分,[20]仍然可能通过合理的标准进行侵权责任分担而避免适用平均分配规则。美国法学会《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33a条第1款第b项提出了“合理基础”标准,值得借鉴。一般情况下先确定某一造成损害程度大致相同的基本标准,如认为同一数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损害大致相同、两条狗或者两头牛可能造成的损害大致相同。[21]《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的“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就属于确定最终责任份额的合理基础。
(二)最终责任平均分担论——对“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的理解与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12条后段和第14条后段均规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这实质上就是最终责任的平均分担问题。在早期的侵权法中,存在按照侵权人的数量对损害赔偿的最终责任进行平均分担的做法,但现代侵权法一般不再采用平均分配的做法,除非没有任何其他的分配方案。[22]我国也有民法学者认为,如果确实不能依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确定责任,那么可以由共同侵权行为人平均分担责任。[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第3句采用了这种规则:“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作为一种在没有任何合适的分配基础情况下的最后选择,[24]这种责任分担方案与比例分担原则相比,其公平性欠佳。因此,对于责任份额不明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采用平均分担是补充性的规则,是在更加公平的比例分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以人数作为基本比例关系,退而求其次的比例分担原则实现方式。
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对于比例分担与平均分担之间关系的协调适用,应该注意如下几点:(1)平均分担是一种暂时的责任分配方式,其适用本身就隐含着可能背离事实和更加公平的分担方案。因此,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表明有比平均分担更公平的侵权责任分担方案,那么就应该采用更为接近比例分担的分担方式,并赋予承担了超过其责任份额的责任人以追偿请求权。(2)平均分担的本质是一种等额推定,因此在综合考虑原因力和过错的侵权责任分担机制中,应该尽量单独适用原因力和过错推定。如果过错比例可以确定而原因力比例不明,那么仅推定原因力相等,因而在责任比例确定中主要考虑过错;同理,在原因力比例可以确定而过错比例不明时,仅推定过错程度相等,而主要考虑原因力比例。在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中,也主要适用后一种规则,即主要考虑原因力比例。(3)如果有证据证明数个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区间,如a的责任至少是b的2倍,那么应该按照更接近比例分担的方式,即按照2:1的比例进行分担。不过,因为这并非最终确定了责任比例分担基础,所以仍然是一种平均分担的变型。(4)对于部分责任份额比例能够大致确定分担比例的情形,应该对该部分适用比例分担,对剩余部分适用平均分担。《欧洲侵权法原则》第3:105条“不确定部分的因果关系”规定:“在有多个行为的情形,能够确定其中没有任一行为引起全部或任何可确定部分损害的情况下,则那些(至少)可能引起损害的行为应被推定为引起了相同比例的损害”。这体现了比例分担与平均分担的协调思路:如果有4个加害人d1、d2、d3和d4,能够确定d1至少造成了60%的损害,其余部分不明,那么d1、d2、d3和d4均参与剩余40%责任的均分,即d1承担70%(60%+10%),d2、d3和d4各承担10%。[25]这种思路值得借鉴,即可以综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2条和第14条第1款的前段和后段规则:能够确定责任比例的部分,适用前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够确定责任的部分,适用后段“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注释:
[1]参见王竹:《论连带责任分摊请求权》,《法律科学》2023年第3期。
[2]see hoffman v. jones, 280 so. 2d 431, 436 (fla. 1973).
[3][加拿大]欧内斯特•j.温里布:《私法的理念》,徐爱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4]参见[美]罗斯:《亚里士多德》,王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1页。
[5][10]参见杨立新:《侵权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200页,第618-619页。
[6][11]参见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2页,第84-85页。
[7][14][23]参见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35页,第734页,第736页。
[8][20][21]see ali, restatement of the law, third, torts: apportionment of liability, 2000,§8 reporters notes: comment c;§26;§43.
[9][16][17][25]see european group on tort law, principles of european tort law: text and commentary, springer, 2005, p.145, p.146,p.145, p.53.
[12]参见张新宝:《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侵权百案类评》,http:///qqf/weizhang.asp? id-15968,2023-05-05。笔者按照同样的标准对2002-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进行了初步整理,共计有103个侵权案例,与1985-2001年的案例相加,合计200个案例。
[13]参见《厦门市粉末冶金厂诉厦门市开元区横竹金属制品厂、陈昆西、陈孟宗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年第1期。
[15]王胜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23年版,第64页。
[18]参见王利明、杨立新:《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98页。
[19]参见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上册),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34页。
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范文第5篇
一、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我们要尽量营造宽松、和谐的师幼关系。比如真心地跟孩子作朋友;多采用征询、商量的口吻跟孩子交流;弯下腰去跟孩子对话;尊重每一个幼儿;善于倾听幼儿的心声;多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去鼓励幼儿活动;相信他们的能力;不批评指责幼儿等。持有这种心态和理念,幼儿就会逐渐形成自尊、自信、民主、和谐等良好处世习惯。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力图让幼儿意识到他们自己生活的意义,他的行为能为他人带来影响,让他感到自己为人所属,独一无二,对父母重要,对伙伴重要,对老师重要,从而产生自豪感和责任心,即让幼儿感到自己对爸爸、妈妈,对周围伙伴和老师都有一种责任感。
二、充分发挥教师的榜样作用
幼儿与老师每天朝夕相处,老师的言行举止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幼儿。因此,老师处处都应表现出责任心很强的样子,用强烈的责任心意识直接影响幼儿。例如有美工活动后幼儿正在活动室门内玩儿,我忽然发现垃圾桶外有很多碎纸屑,强烈的责任心使我不由自主的蹲下就捡。这时小朋友好奇的围了过来,问什么,我说地上有脏东西,我要把它们捡了,话音刚落,正在游戏的孩子也四散开到处捡废纸,直到我叫他们回座位休息,孩子们还在四处跑着找废纸捡。
三、给孩子承担责任的机会
为了培养幼儿的责任心,我们把班里所有的空间进行了平均划分,使每个幼儿都有一个责任区。如有的负责管理自然角,有的负责检查床铺等等。为了让幼儿体验不同区域的不同的责任,责任区每周更换一次,并且每天下午对幼儿一天的责任区管理情况进行讲评。对责任心强,管理的好的幼儿进行表扬,并在评比栏贴朵小红花,周五谁累计的小红花最多,谁就是本周的“责任小明星”,并获得一份小礼物。在此过程中,幼儿为了争得荣誉,就必须时刻关注自己的责任,并要尽心尽责,当责任区出现了什么问题,他就必须利用自由活动时间马上进行处理。又如比如分配给小班的幼儿把餐巾纸放进垃圾箱,自己取放毛巾,自己用小壶倒牛奶等;分配给中班的幼儿收拾玩具,自己整理书包,自己取食物吃等;分配给大班的幼儿分碗筷,接待客人,整理玩具角等任务。还要教育孩子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遇到困难也能想办法克服。孩子只有从自身做起,懂得什么是自己的责任,慢慢地才能形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这样以来幼儿的责任心不仅大大增强,同时还实现了幼儿自己管理班级的目标,培养了幼儿的主人翁精神
四、了解孩子在家里的表现,让家庭也负起责任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任何幼儿园,哪怕是最理想的幼儿园,都不能取代父母对儿童的训练,也无法弥补由于父母的疏忽对孩子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所以培养幼儿的责任心需要家园同步教育。幼儿园只有与家庭联手,做到家园共育,幼儿教育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在一些发达国家里,家长普遍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吃苦精神,这样做不仅是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也是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还可以锻炼孩子的意志。而我们的情况是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里生活条件优越,很多孩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自私任性,懒惰而无能,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稍微遇到些风雨就经受不住,更谈不上自理自立,也不知责任感为何物。事实上,孩子做事没有责任感,主要原因是父母过分溺爱、过分照顾孩子,剥夺了孩子担任责任的机会。因此,我们教育幼儿在家里面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自己起床,自己洗漱,自己吃饭,自己脱衣服等,同时要求家长配合老师工作。教育家长要对孩子有信心、还要有耐心,也不要害怕“苦孩子”,一定要多给孩子锻炼的机会,决不能事事包办代替。越来越多的家长明确了意识:训练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孩子的成长非常重要,让孩子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可以培养孩子的自信心、生存能力、责任心等综合素质,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就这样,在幼儿责任心的培养上,家庭这个主战场也负起了自己的责任。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要作好幼儿的启蒙教育,不仅要重视幼儿智力因素的开发,更要重视其非智力因素如自信心、意志力、责任心等的发展和养成。而自理自立、角色服务等是培养孩子基本责任心的主要途径,只有当孩子对自己切身的种种事情都能负责到底的时候,才能进一步要求他对其他的事情负起责任。我们应该让孩子学会做事,平时有意识地分派给孩子一些事情做,并教孩子认真去做,善始善终,这样一点一点培养,孩子就会形成必需的责任心。责任心要从小培养,家长和幼儿园教师绝不能漠然视之。孩子有没有责任心,不仅是对他个人、对家庭甚至以后对社会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天的儿童就是明天世界的主人,儿童强则国强,只有我们这些为人师、为人长者都来相信孩子、锻炼孩子,我们的孩子才会成为对社会有意义的、充满责任感的人,我们的明天也才会更好。
五、在社会活动中培养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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