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措施(精选5篇)
教育政策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思政教育;现状;解决措施;重要意义
一、大学生思政教育的现状
思政教育即为思想政治教育,它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武装,使得人们有更好的抗压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随着时代的改变,思政教育也出现多种形式。思政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大致出现了以下几种形态:意识形态型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性思想政治教育,面对生活型思想政治教育。这三种思政教育形态皆是历史的产物,前者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后者应运而生,满足人们对思政教育的需要。但每一种形态都不是完美的,都是有缺陷的。所以,就目前大学生思政教育而言,存在以下几个缺陷:
(一)知行结合不紧密思政教育主要是思想上的教育,这就使得部分高校的思政教育只限于形式,而没有真正从行动上表现出来。或者说,他们的思政教育只有形式,没有效果。就拿疫情而言,同样都是受过思政教育的人,有的冲在疫情前线,有的却是躲在疫情区某一个安全的角落。再比如,同样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有的人在工作岗位任劳任怨,吃苦耐劳;有的却只想着谋求私利,往自己口袋装钱。最后,一个深受人们爱戴,成了人人称赞的优秀模范;一个却成了“大老虎”,锒铛入狱,留后人辱骂。由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思政教育对人们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思想政治教育改变的绝不应该只是思想,而应该是行动。思想与行为应当完美结合,若思想与行为不一致,那就是个伪君子。所以,知行合一绝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当把它以实际行为表露出来。对于国家领导人来说,知行合一可以为公民树立一个良好的领导人形象;对于普通人而言,知行合一则有助于提醒人们得有良知。知行合一,方可德才兼备。知行合一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个人层面都有其深远影响,由此推知,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对人们的影响之大。
(二)教育方式过于单一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的主力军,大学是他们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在这段时间,高校对大学生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就真实情况而言,高校的教育方式显得有些单调。虽说,一个好老师对学生的影响很大,但一个有趣的老师对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刻骨铭心的。好看的皮囊千里如一,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传统教学老师讲,学生听,老师筋疲力尽,学生呼呼大睡,学习效果极其不好。这种教学方式只适合没有自制力的学生,但对于大学生而言,他们的自制力较强,这种方法就显得枯燥无味。而且,也不利于培养他们的自我学习和创新意识。因此,教学方式单一仍是大学生思政教育中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
(三)认识程度不够大学是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但不少教育工作者将目光放在专业水平和能力的培养上,忽略了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若大学生在学校没有得到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三观。等毕业后,面对纷繁错杂的社会,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很容易迷失方向,失去自我,最终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很多人把社会当作放飞自我的开始,在金钱和地位的诱惑中,走向错误的方向,结果越走越远,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初心,这是对自身的认识程度不够。认知不足很容易导致人们误入歧途,因此这方面的漏洞要及时弥补。
二、解决大学生思政教育问题的策略
(一)通过实践使得大学生知行合一亲身体验才能真正体会到何为知行合一。在课堂上。教师可以让学生们分组选择道德剧进行表演,设身处地的感受何为知行合一,感受知行合一的庞大力量。也可以在课堂上通过一些真实案例的交流和讨论,交换彼此的看法和意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建设。而在课堂外,如果个人不太能做到知行合一,那就选择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与他交往,通过平时交往和思想沟通,让他的思想感染自己,坚定自己在抉择面前正确的选择,不再举棋不定。或者也可以经常观看一些道德电影,从思想上改变自己的错误观点。知行合一,可以帮助人们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知行合一,止于至善。
(二)改变教育方式中小学虽说教学方式相较于以前有所改善,但仍是以前的传统教育,依旧以老师讲为主,学生仍没有掌握课堂的主动权。大学是学生转变的一个重要点,在大学里,学生需要学习的不仅有知识,还有个人能力与魅力的养成。所以教育方式要与以前有所不同,也要有所提高。大学里课堂主体应该是学生,老师只起辅助作用。课堂上应该由学生讲,老师进行补充。老师可以让学生通过资料查找,对所学内容进行理解,最后通过自己的方式讲给其他学生。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PPT、小组讨论、情景剧等等。也可以让学生通过一些学习软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最后再由老师补充说明。学生提前有了自己的理解,对讲解内容有了认识,再加上老师的补充,对知识加深了理解与认识,也提高了学生的自学能力。所以,改变教育方式对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三)提升认识首先教育事业工作者要把思政教育当一项工作来抓,而不是简简单单一笔带过。要深刻认识到只有思政教育工作做好,学生能有全面发展,学校里才会有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有一句话叫,有才有德是贤人,有才无德是小人,无才有德是蠢人,无才无德是废人。这句话极为准确地揭示了一个人的未来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所以,学校也应该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紧抓牢,老师也应对这门课程提升认识,从而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除了教育工作者,学生也应该提升对思想政治这门课程的重视。当走入社会,很多人面对各种各样糖衣炮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甚至有人因一时快感,堕入瘾君子的行列。对于普通人来说,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是走向成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对于成功人士来说,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则是帮助事业更上一层楼的一块垫脚石,否则则可能是一个拦路虎。总而言之,无论是教育工作者还是个人都应该提高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关注。
三、提升大学生思政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近几年发生的碰瓷,组团过马路,乱闯红灯,在旅游点的建筑上乱写乱花等让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上,会发现目前人们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大学生作为未来的顶梁柱,加强思政教育有利于为社会树立一个带头作用,改良以前不好的社会风气,培养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大学生思政教育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一些不良的习惯,为社会培养全面型人才,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为社会注入正能量近年来,时常有一些学生不堪忍受学业压力,跳楼自杀。这种案例让人痛心,也让人惋惜,还是花一样的年纪,就选择以自杀结束生命。还有一个现象便是抑郁症所占比例的上升。提高思政教育,能让那些迷茫、经历挫折的人不再颓废,努力生活,相信社会的美好。它对于迷茫的人是精神支柱,对于看不到未来的人是灯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为社会培养一批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秀人才,增加人们的抗压能力,也为社会的发展注入一份正能量。
教育政策措施范文第2篇
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师资队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从今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确定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和专业,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部级培训,各地在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四)强化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五)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基础上,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三年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议决定,从2023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1月10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落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性质和业务范围,规定了代表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的规则,完善了登记管理制度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1月17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又要看到稳定市场价格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定信心。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抑制价格上涨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保持农业稳定发展。把握好储备粮油糖投放力度,落实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加大新疆棉外运力度。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组织好煤炭生产供应,优先保证发电用煤运输,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电力供应。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确保敞开供应。(二)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各地区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三)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继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保持天然气价格稳定。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四)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取缔无照收购、无证加工棉花的行为。关停违规建设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取缔非法交易。健全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完善价格信息制度,稳定社会预期。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1月29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兴衰和国家存亡。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病死率显著下降,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在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防治知识的规定,制定媒体刊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在基层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艾滋病检测方法。疫情严重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三)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逐步将预防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扩大到全国,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检测,对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系列干预措施。(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遏制艾滋病病毒传播。依法开展禁毒、打击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易感人群、感染者和性病病人的综合干预,努力切断经性传播途径。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及异地服药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收治吸毒人员。(五)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建立病人异地治疗保障机制,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目录中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大力推动无偿献血,提高血站血液筛查能力。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强化病人和医务人员防护,预防医源性感染。(七)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努力消除歧视,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救助,做好教育监管工作。(八)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促进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健全防控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教育政策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工教育;求学圆梦行动;政策分析
作者简介:刘艳春(1992-),女,山东高密人,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理论与政策;李峻(1976-),男,湖南新宁人,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与政策。
基金项目: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政策视角下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构研究”(编号:KYLX16_0640),主持人:刘艳春。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23)07-0031-05
农民工的继续教育“有助于他们发展理念的转变与生产技术的提高,成为推动部分贫困地区发展的根本动力”[1],对我国经济社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城镇化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系列文件,特别是2023年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求学圆梦行动”)将农民工的学历与能力提升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至2023年12月,广东、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等14个省、市结合当地情况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通过比较发现,各省农民工继续教育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各地“‘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共性分析
各省、市的“‘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都是在教育部政策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出台的,是在“母本”基础上的“地方版”。正是政策的“同源性”,决定了各地的政策具有较大的共性。
(一)工具本位的政策价值取向较为明显
工具本位就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国家制定大政方针促进农民工的学历与技能提升,其主要目的是使农民工更多地为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与此相对的是人本价值取向,即国家在充分认识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提升的内涵与重要性,在尊重和遵循农民工个人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不但促进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提升,还促进农民素质全面和谐发展的政策取向。两种政策取向并非完全对立,而是在具体的政策实施过程中两种价值取向都会发生作用,只不过一种是主观性作用,另一种是客观性作用。
政策目标是政策价值取向的具体化。透过政策文本可以发现,工具本位的政策价值取向在14省、市的“求学圆梦行动”中较为明显。除广东省的政策文本在“总体目标”中提出要关注农民工的“受教育权和发展权”、“体面劳动和幸福生活”等人本性目标以外,其余省份都将促进经济发展作为主要的价值取向。如上海市的政策目标为“提升城市整体的创新能力,支撑服务上海新一轮的创新驱动发展”;陕西省的政策目标是“更好地服务‘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脱贫攻坚’……等重大发展战略”;湖北省的政策目标是“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14个省、市的政策文本中类似的表达占13个,“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政策目标的关键词。可见,“求学圆梦行动”的核心价值在于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价值取向。
(二)形成了以“学历、技能、课程、平台”为核心的政策内容结构
政策内容的“合法性”不但可以为政策赢得民意,还可以为政策的实施奠定社会基础,政策内容严重影响了政策效能的发挥,因此,政策内容的合法性是政策的重要目标诉求。政策内容的合法性来源于“政策主体的意愿和努力,更取决于政策对象依据特定的标准对政策的认知和判断”[2]。农民工继续教育政策内容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其内容是否与农民工的真实需要相契合。
乔伟德(2023),王利梅、唐燕儿(2023),马明、孙正林(2023),韦玲云(2023),袁成龙(2023)分别以江苏无锡、广东、广西、浙江等地为样本进行调查发现,农民工希望通过继续教育提升学历与技能的愿望十分强烈,而“学费过高”、“渠道不畅”、“内容缺失”等成为农民工参与继续教育的主要障碍。从14个省、市的政策文本中可以发现,所有省份都提出“提升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有12个省份提出“创新培训模式”,如江苏省提出通过“‘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自学考试等方式……以江苏开放大学为实施主体……面向农民工开展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企双导师制和弹性学制”、“送教上门、在线教学、线上线下结合等混合式教学模式”、“开放优质网络资源”等方式创新教学培训方式;提出“建设优质课程”的有12个省,如四川省提出“开发与岗位紧密对接的专业课程”,湖北省提出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课程建设原则”,山西省提出“开发与岗位紧密对接的专业课程”等;但是,只有广东、江苏两省明确规定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资助的标准。
从政策内容结构来看,“开拓渠道”、“课程建O”、“打造平台”是重点,在政策文本中也是表述最多、最具体的措施。特别是提出的招生计划投放、远程在线教育、开放网上教育资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广东省推出符合需求的“生物钟”人才培训模式打通了农民工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三)政策执行中的监督问责机制缺位
政策的科学性取决于“制定、执行与评估”等环节,而政策执行是政策效率能否得到保障、政策愿景能否转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是各省按照中央政府颁布的政策,对农民工继续教育资源重构、协调和控制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策的运行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动态而系统地收集和分析政策的运行状况、目标的达成程度等信息,以便消解政策目标与政策效果之间的差距。
在14个省、市的政策设计中,普遍出现政策执行的监督问责机制缺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督问责的主体缺位。如湖北省是以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建立“协调办公室”,“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参与,尽管“协调办公室”具有一定的实体性质,但是,它是依托事业单位而建立,行政执行力不强,特别是很难对“各级教育部门”进行监督;广东省的“方案”在内容与措施等方面最为全面,但是在政策执行监督方面语焉不详,规定“成立相关组织协调机构”、“加强与教育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与有关部门共同部署、合力实施。”显然,这是指导性措施而非强制性措施,在政策监督方面既没有执行单位也没有责任单位。
二是监督问责的内容与渠道不明。如陕西的政策提出要对高校与工会在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方面建立“年报制”,实行“绩效管理”,并向“有关方面通报”和“向社会公开”,但是没有明确高校与工会在“求学圆梦行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河南省明晰了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的具体事项,但是要求“加强对参与院校和企业的监督管理”,显然,院校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这种监督机制是无效的。
三是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没有评估与奖惩机制。河南、甘肃等省提出要建立“激励考核机制”,但没有奖励标准,使奖励制度形同虚设;广东、海南等省份甚至没有规定政策评估效果的反馈渠道以及奖惩措施。
二、各地“‘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差异性分析
各省“‘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是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求学圆梦行动”的具体化,由于各省农民工的受教育基础、政府财政状况、产业结构状况不同,各省的“方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一)各地政策目标的差异度比较大
政策目标的确定有助于政策执行者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不确定性情况的预测与处置,政策目标差异会导致政策形式、内涵与实施策略的不同。各省“‘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目标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政策目标内涵的清晰度存在较大差异。湖北和天津只有“虚化”的价值性目标,如湖北省的目标是“通过岗位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培训,帮助其融入城市生活,实现体面劳动和幸福生活”;其他省市不但设置了价值性目标,还框定了数量性目标,如海南省的目标是“至2023年,资助10000名农民工接受大专层次及以上学历教育,……提升自身素质与从业能力。”广东省不但设定了“帮助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和幸福生活”的价值性目标,还确定了资助人数、经济投入总额、项目建设数等,目标十分明确,可操作性强。
二是政策福利涵盖的目标人群差异大。农民工继续教育是一项提升国民文化素质与劳动技能的公共事业,但它不能直接创造社会财富而属于公共福利,政策福利的目标人群就是指直接或间接从政策收益的群体。通过比较发现,部分省市的政策福利对目标人群的选择性过强,如河北省规定只有“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才可以享受政策福利;规定政策福利的目标人群是“本地区牧民”;河南规定必须是“在豫务工”的农民工。而其他省市没有明晰政策福利所涵盖的人群范围,多以“本省内农民工”、“本省居民”、“有需求的农民工”等来表述,没有户籍或其他后置性条件的限制。政策目标人群的不清晰就会导致政策实施的弹性大,政策“边际效益”递减。
(二)各地政策的支持力度相差悬殊
“求学圆梦行动”对农民工继续教育的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经济资助”与“教育机会”两个方面。
通过比较各省“求学圆梦行动”发现,除了广东省有明确的资助标准以外,其余各省均没有明确标注资助金额,在其2023年方案中,每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报读广东省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的“助力计划”班的再补助500元及移动学习平板电脑1台;省内紧缺工种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供300-500元不等的交通误工补贴;省级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补助2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5万元。可见,广东省的资助额度大且资助对象多样化。除广东省以外,其余各省均没有明确的资助标准。
因为各省农民工的总人数无法统计,所以各省政策对农民工“教育机会”的支持力度只能从资助人数中体现出来。通过现有政策文本分析发现,到2023年,上海计划资助100万名在岗人员完成学历与技能提升,江苏资助15万人,资助12万人,陕西资助10万人,湖北资助7.5万人,其他省份资助人数均在1-5万人不等。但是,天津并没有设定资助的总人数。可见,农民工输入和输出大省在教育机会方面的支持力度都比较大。另外,河北省要求开放教育与成人教育针对农民工单独设专业、单独录取、单独编班等,以独特的方式对农民工的继续教育进行支持。
(三)助学服务平台建设呈现“东强西弱”的差序结构
农民工继续教育助学服务平台既包括基于互联网技术而建构的学习支持系统,还包括社会不同力量借助互联网系统共同支持农民工学习的机制,前者是“硬平台”,后者是“软平台”。由于地域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省“农民工求学圆梦”服务平台建设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呈现出“东强西弱”的差序格局。
广东省是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的肇始地,不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政策经验,还在实践中构建了比较坚实的助学服务平台,除了已经广泛使用的“工人在线?蓝领e家”APP手机客户端外,还最先建立了集“招生――教学――宣传”于一体的求学圆梦公共服务平台――广东职工教育W,实现了与全国平台的对接,借助于该平台提升了“求学圆梦行动”的组织效率及资源共享度,这一平台还延伸至企业,大大拓展了服务对象的覆盖面,目前已上线约3000门免费公开课程,并帮助企业开展各项专题培训工作。更重要的是,该平台汇聚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农民工的“求学圆梦行动”,各高校、企业、民营资本等都共同参与,该平台已经成为广东的“教育淘宝”。另外,江苏、上海的助学服务平台都具有服务、学习、融资等功能,推广使用面较广。而中西部地区明显滞后,如湖北仅仅提出构建学习服务平台的构想,主要功能还只停留在“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及项目实施情况,提供课程资源与教学服务,对项目实施业务管理和质量监控”等教学性支持方面。的信息服务平台停留在“定期农牧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工作信息”的层面。
三、“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的政策优化建议
“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对农民工继续教育的一次重大创新与实践,但是,在政策设计层面暴露出的诸多不足,需要我们拓展思维局限,对其进一步优化。
(一)以“对接需求、强化措施”为路径,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
“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是针对特殊群体、特殊目标而出台的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教育福利政策,政策效果的显现主要体现在政策对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提升的影响程度。这就意味着这项政策必须紧扣农民工在学历与技能提升方面的实际需求。前文所述,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提升方面最为迫切的需求集中在“经济”、“渠道”与“课程”等三个方面,从目前来看,14个省市的“求学圆梦行动”已经涉及了培训渠道与培训课程,只有广东省明确了经济资助标准,可见,当前多数省市的“求学圆梦行动”还没有完全对接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因此,未来的政策需要更加关注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特别是明确和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学历与技能提升的经济扶持,可以对农民工进行直接补助,也可以通过培训机构进行间接补助;可以对学习过程中的学费支出与误工情况进行“成本性补偿”,也可以根据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取得情况进行“奖励性补偿”;可以通过财政支付方式进行普遍性或均等性资助,也可以发动社会力量设立专门的基金进行特殊性或x择性资助。
政策本意的达成需要有明确有力的措施加以保障。截至2023年底,广东省已发放农民工学历与技能培训补贴3363万元,累计服务企业12060家,职工参与学历与职业技能提升99363人次,目前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3万多人[3];广东省的政策效果之所以如此明显,重要原因在于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十分得力,形成了以“送补贴、送教育项目、送服务”为核心的政策措施体系。而其他省市的方案中存在政策措施不力或者缺失,特别是中西部省份仅仅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措施,政策目标、政策实施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政策对象身份认定办法、课程与平台的建设途径等等都没有明确,导致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效果难以显现。因此,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保障政策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细化政策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根据未来五年的产业结构需要明确学历教育的专业与计划、非学历培训项目与规模;制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计划”实施的责任与规则;省级政府应该实行“求学圆梦行动”专项资金的财政预决算制度;明确以户籍或学籍为标准的政策福利对象筛选机制;建立课程竞争与淘汰机制,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等。
(二)以“回归责任、统筹发展”为核心,强化中央与省级政府的行政权威
“求学圆梦行动”是一项教育福利政策,可以提高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消除社会贫困,促进社会流动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社会调节与整合功能。政策的公共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中的责任担当。
从目前情况来看,广东、上海、江苏等东部经济发达、农民工输入比较多的省市在“求学圆梦行动”推动方面比较积极,措施也比较得力;而中西部的湖南、云南和贵州等农民工输出大省表现得不太积极,甚至还有一些省份尚未出台“实施方案”。造成政策推动“东边热、西边冷”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在政策中的行政权威不足是主要原因。“求学圆梦行动”的实施需要“事权”和“财权”的统一,这就牵涉到教育、财政、民政、工会等多部门的联动,然而,该政策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实施主要由教育和工会两大系统主导,导致“财权”和“事权”的分离。在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教育与工会系统对财政、民政等部门并没有行政管理权力,因此,很多省市在“实施方案”中对经费投入、保障措施的表述含糊其辞。另外,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省“实施方案”的推进也没有行政管理权力,导致省级地方政府在政策推动方面缺少“政治动力”。
基于此,需要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在“求学圆梦行动”中的行政权威,而权力往往源于对责任的担当。当前教育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出的“求学圆梦行动”并没有经费投入、培训人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倡导性”色彩强于“强制性”色彩。因此,首先,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要承担经费的主要投入责任,通过制度确定个体经费的资助额度,特别是对于农民工输出多、经济基础薄弱的省份,要通过“项目拨款”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支持。其次,需要发挥我国集权式行政管理体制的优势,让中央政府成为各省“求学圆梦行动”政策的统筹者与推动者,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教育管理平台,将全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信息纳入统一管理,以实现对农民工继续教育的跟踪管理,可以提升教育的持续性与效用性;省级政府要发挥不同部门的协调作用,成立由多部门联合的专门的管理机构,推动政策的实施。第三,政府部门需要通过经济或政治手段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求学圆梦行动”,如对捐助多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通过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发行“求学圆梦行动”专门;可以通过颁发荣誉称号等方式鼓励个人和单位参与政策的实施。
(三)以“制度优化,提速增效”为目标,建立政策督导与问责机制
教育政策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师范生;免费教育;教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23)14-0119-02
2007年5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确定从 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这一新举措使我国的师范教育出现了历史性转折,结束了自1997年以来大学招生并轨后师范生收费教育的历史,恢复了新中国成立后一度实施过的师范生补助教育政策。这一应时之举,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师范教育的高度重视,更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新的问题也随即出现:免费师范生教育将给师范教育带来哪些影响?在其实施的过程中又面临哪些不足和挑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重大意义
(一)吸引了大量的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充实和完善了教师队伍
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教师的高度尊重。许多高中毕业生在报考志愿时,一般都不情愿报考师范院校,很多男生更是觉得教师是没有前途的职业,不愿意做教师,以致现在许多师范院校男女生比例失调。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提出,让众多优秀青年看到了国家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对教师地位的尊重与提高,这样就会大大坚定他们报考师范院校的决心,从而更好地充实教师队伍。
(二)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平衡地区差异
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区域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其中师资力量发展的不平衡是其主要原因。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就业地点时出现了“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趋势,即使不能留在东部,内地城市也是其首选目标,只有极少数毕业生选择了西部和边远地区,而这些地区师资力量也是最匮乏的。师资力量的不平衡导致教育的严重不公平,虽然国家为了缓解教育不公平,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采取高考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地区教育发展的不足,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而当下国家推出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可以自主调配师范生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能充实西部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当地的教育质量,逐渐改善教育不公平的现状,平衡地区教育师资差异,最终实现教育公平。
(三)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
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关键,是提高整个教育事业质量的关键。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要求,高校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培养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人才,同时国家统一调配师范生毕业去向,有利于在全国推行素质教育,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
二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生教育免费,可能会带来非部属师范院校的不公平
如果将优惠政策仅限于部属师范大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优化和全面提升将很难顺利实现,其表现出的地区差异、校际差异将会更大。国家如果只是在某些师范院校搞试点,势必会对其他师范院校产生冲击,影响他们的生源,造成对其他非部属师范院校的不公平。我们必须认识到,能够到基层服务于教育事业的,多数还是地方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相对于部属师范大学,地方师范院校本身就缺乏吸引力,更需要国家财政支持,也更需要免费师范教育。
(二)师范教育免费政策可能难以惠及真正需要享受政策优惠的学生
教育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为了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有利于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就读师范,鼓励优秀大学生毕业从教”。由此看来,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另一个出发点在于提高师范生的生源质量。事实上,随着师范教育免费制度的推行,师范院校生源质量的改善,不排除只是出于政策的优惠措施而选择报考师范院校的现象,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学生都是乐于从教。因此,在国家对师范院校实行免费政策过程中,必须有非常具体的细则,要让该享受的人享受到这种免费政策,尽量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漏洞。
(三)免费教育可能导致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进而影响师范教育质量
对绝大部分免费师范生来讲,他们会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但由于缓解了过多的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很容易导致他们学习动力不足。这样,无论素质高低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都去任教,将会影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需要配套措施相继跟进,以保证每一位免费师范生能够真正珍惜学习机会,按照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促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更好实施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宣传,合理定位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可能会滋长考生过于看重报考师范院校的优惠政策而不顾自己兴趣爱好盲目报考的现象,导致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竞争过于激烈,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所以,在宣传该政策时,不能过于夸大其好处,而应该实事求是地把该政策给学生讲解清楚,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报考,只有那些对教师职业真正感兴趣的人才会对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经济待遇
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提高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与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配套的首选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问题已经被提上政府工作日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本身就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措施和标志之一,无疑会在社会上起到尊师重教的示范效应。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是一项示范性的举措,其他的举措也会相应跟进,包括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经济待遇等。
(三)扩展政策范围,惠及地方师范院校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论证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未来数年内推广至全国的可能性,使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逐步在我国全方位展开。政策面向各省推行时,需要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前做大量的调研工作。地方政府在高等师范院校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可以采取“重点示范、逐步推广”的策略,首选一至二所地方高师院校进行改革试点,在试行中不断寻求政策的改进和完善,为全面推广积累实践经验、奠定基础。师范生免费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政策导向与制度安排,不但需要教育部直属院校先行一步“试点”,更需要地方师范院校及时跟进。同时,政府与社会各界也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关注和支持。
(四)完善政策,调整支教方式
国家应对现有政策继续改进和完善,逐步健全运行机制。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在全面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同时,建立、健全、落实包括服务和支教期间教师聘用政策、教师的继续教育培养措施(如支教期间实行教育硕士培养政策,对工作业绩突出、学业特别优秀的还可继续攻读教育博士学位)、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制度在内的免费教育政策。同时,对支教政策做出适当的调整,如免费师范生可以先工作3~5年后再去支教,或者10年服务期间可以自主选择支教时间。另外,在师范生就业时,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他们进行双向选择,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做好免费师范生的就业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志杰. 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思考[J]. 大学教育科学,2008,(1).
[2]王新颖,许颖. 关于国家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调查与思考[J].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8,(2).
[3]赵秀红,翟帆. 免费师范生如何走向基层留在基层[N]. 中国教育报,2007-5-25.
教育政策措施范文第5篇
(一)政策敷衍了事
组织、资金、人员等方面,只是象征性地制定一些方案,没有实施具体措施,导致农村老年教育政策在执行中变成一纸空文。
(二)政策变更随意
在执行老年教育政策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单位常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对政策内容部分任意进行取舍,加入了许多看似接地气,实际却变形走样的内容。在真正执行过程中,有利则执行,不利则曲解、抛弃,而且贪新、求全,当成典型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致使政策内容残缺不全。真正需要的农村老年朋友,根本无法享受到农村老年教育政策的益处。
(三)政策宣传缺少
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是付诸实施的过程,也是政策宣传、解释、发动、落实的过程。在生活中,这项政策的前期往往没有充分宣传,导致许多群众对这项利民政策了解不透彻,行动不支持。建成的老年教育学校没有人用,定好的老年教育计划没有人执行,已经出台的激励政策也没有执行力。可见,对政策宣传不到位,成了对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的障碍。
(四)执行者对政策理解不准确
执行者对政策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或因片面地凭经验主观理解和执行政策,使政策执行不能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或因对中央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不求甚解,使执行不能正确地体现政策目标;或因思想道德素质低下,行动迟缓,对政策贯彻不及时;或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弄虚作假,消极怠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策执行者思维的滞后、执行的僵化、行为的短视。
二、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阻滞的原因
(一)文件政策本身的缺陷
政策的质量高低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主因。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必然影响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说,目前的农村老年教育政策内容明晰,现实性较强,保障措施明确,具有可行性。但是,相对于全国各地的具体地情而言,又缺少真正合理的可操作性。因此,地方政府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农村老年教育政策,而这些政策在内容选择上常常不顾实际,好高骛远,虽增加了执行空间,却没有具体的财力、物力、人力配套措施,没有提供任何细化的操作程序,反而加大了执行难度,导致国家受损,群众吃亏,正确的政策难以执行。
(二)政策执行主体态度消极
导致政策阻滞现象的原因很多。目前,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主体多为地方民政或教育部门,权责分配不对称,缺乏足够的调动农村老年教育所需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权力,许多政策仅仅追求形式的创新、场面的壮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只是发发文、开开会,抓监 督、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少之又少,缺乏实效。基层对各种政策的落实重点多数采取“优选法”:顶头上司的优先,其他领导的靠后。绝对掌控社会权力的执行主体如此被动消极的态度,必然导致农村老年教育服务的体制、机制不顺畅,效率不高,资源浪费。
(三)政策执行资源匮乏
从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资源看,各地在老年教育指导、经费投入、场地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远远没有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日常老年教育活动组织不足,非营利性教育组织体系不健全,缺乏长效机制。政府提供给社会的教育场地大都以某种形式租赁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学习场馆收费超出农村老年人承担能力。即使是一些乡镇上的成人中心校,也大多数被管理者出租给他人经营其他项目,老年教育场地设施老化,人多拥挤不堪,或损坏严重,年久失修,无法使用,可以用无经费、无场地、无活动的“三无”来概括。
三、解决对策
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中的阻滞现象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影响了公众问题的解决、政策目标的实现,还削弱了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合法性。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彻底解决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执行的梗阻现象。
(一)加强政策科学研究,提高政策质量
政策是政府对资源、利益的科学调节,是履行管理职责的必要手段。因此,政府在制定农村老年教育政策时要认真听取各层次人员的意见,细化和量化这些政策,充分考虑其意见和要求,克服以往政策上存在的缺陷,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保证政策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性、科学性、合理性、严肃性、可操作性,以强化执行主体对政策的认同,从而忠实地执行政策。
(二)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政策执行择优与代价的矛盾,往往源于政策制定者的政策意图和目标。因此,要想认真、准确地贯彻执行农村老年教育政策,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政策。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群众集会、电视广播、文娱活动等场所,发挥乡镇、村组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开设政策宣传专栏,精心挑选、编印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宣传小册子,摆放在街道、路口等农民容易集中、路过的显要位置向农村老百姓发放,供农村老百姓随时取阅,展示各种优秀宣传作品,提高宣传成效,扩大政策影响力,增强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凝聚力,保证农村老年教育政策的正确执行。
(三)加大领导力度,形成政策执行的合力
要做好农村老年教育工作,就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其实,在我国不缺政策法规,缺的是严格制执行政策法规的领导。要想做好农村老年教育政策的落实工作,就必须加强领导,把老年教育政策的执行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从和谐稳定、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紧迫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农村老年教育政策的精神实质,科学分析农村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督促农村老年教育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到政策落实无缝隙,提出问题有依据,解决问题有方案,工作开展有评比,教育效果有检查。
(四)规范管理,加强协调监督
农村老年教育政策的执行,要在政策落实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管理及落实结果的公示、督查等配套政策、制度上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老年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政策落实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农村老年教育的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公平、公开、透明地使用老年教育经费,不断提高农村老年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五)加大农村老年教育财政投入保障
目前,由于一些县、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窘迫,还未摆脱吃饭财政,再加上对财务资源的使用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农村老年教育服务缺乏有力的支持。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始终坚持财政方向,本着“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将农村老年教育服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农村老年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初步形成稳定增长的农村老年教育资金投入机制,促进城市和农村老年教育的均衡、互动发展。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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