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模范事迹材料(精选5篇)
社会公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师生的精神文明素养为目的,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师生的行为重点,以“推荐身边好人,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广泛发动全校师生推荐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在全校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提高全体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全校学生和全体教职工。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教职工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教学和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师生为主体原则,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推荐。各科室、各年级组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师生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以年级和行政后勤为单位,各推荐1—3名候选人(每个类型只能推荐1人),推荐身边好人需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的好人事迹材料(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
3.公示投票。身边好人候选人将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评议、监督。
4.综合审定。学校成立身边好人评选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评选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一中身边好人”3-5名并予以表彰。
5.向上推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对事迹典型的师生向县文明委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好人评选。
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学校好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人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科室、各年级组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社会公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2篇
一、目标要求
评选活动以“推选身边好人、倡导优良民风”为主题,通过广泛组织开展村、镇“身边的好人”评选暨全县“好人”评选活动,树立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典型,弘扬“守法守信、向善向上”优良民风,为深入开展民风建设奠定坚定的群众基础,为我县“三大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
所有在睢市民,包括长期在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2009年以来已被评选的“人民好榜样”、县级的群众道德楷模(县“服务大局人民功臣”等),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标准条件
“好人”评选标准主要分为: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具体标准如下:
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服务发展;热情服务投资客商,事迹突出;主动引荐发展项目,贡献明显;积极投身高效农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发展中能积极拆迁支持建设,无私奉献。
助人为乐、热心公益: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积极设法保护与援救;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服务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长辈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守护相助,与家人患难与共。
五、方法步骤
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一)宣传发动
制定下发评选方案,通过新闻媒体消息,公布推举评选办法要求等,启动评选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机制。各镇园区、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互联网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基层“身边的好人”评选
1、村镇评选
(1)村(社区)评选。各村(社区)民风建设促进会根据“好人”的评选标准,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身边人身上的感人事迹,以2023年第六次勤廉双述会议为平台,以村民代表表决推荐的形式,评选出各村(社区)“身边的好人”2名,并向各镇(园区)民风建设促进会推荐做为镇(园区)“身边的好人”候选人。
(2)镇(园区)评选。各镇(园区)民风建设促进会在各村(社区)民风建设促进会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认真核对事迹材料,并召开由镇(园区)村(社区)民促会代表、群众代表、2023年底“身边的好人”代表共同参与的评选会,评选出镇(园区)“身边的好人”5名,同时评出“好人”候选人1名(人口超过10万的镇候选人为2名),向县民风建设办公室推荐参加“好人”评选。
2、媒体海选
在《今日》、电视台“1890新视线”开设“我们人”专栏,专题报道好人事迹。本县群众按照活动要求,向上述媒体推荐好人事迹或提供报道线索。县网管中心在西祠胡同论坛设置“好人我知道我来道”活动主贴,网友可以在主帖下跟帖推荐。好人好事推荐材料以及评论都用跟贴方式进行,不另外开帖,推荐材料欢迎提供图片、视频资料,同时应附推荐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有效信息。县文明办牵头,县新闻中心、县电视台、县网管中心共同参与,组织召开由网友代表、记者代表、观众代表参加的评选会,评选出“好人”候选人5名,向县民风建设办公室推荐参加“好人”评选。
(三)县级“好人”评选
由县民风建设办公室组织,通过社会投票评选的方式,在30名“好人”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好人”,通过刊播感人事迹、举办报告会、人物风采展、演讲比赛和事迹公示等形式,对“好人”事迹充分进行宣传报道。
(四)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召开“好人”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对被评为“好人”的,颁发荣誉证书,由县委县政府奖励5万元。“好人”直系亲属在入学、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对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对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个人信用加分50分,本人及直系亲属到所在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一次。给予“好人”所在村奖补5万元用于村级公益性设施建设。给予“好人”所在组免一年有线电视收视费,组织60岁以上老人到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对被评为“好人”候选人的,颁发荣誉证书,由县委县政府奖励5000元,个人信用加分20分,本人及直系亲属到所在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一次,本人家庭免一年有线电视收视费。
对被评为镇(园区)、村(社区)“身边的好人”的,颁发奖匾,个人信用加分20分,本人及直系亲属到所在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一次,本人家庭免一年有线电视收视费。
各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好人”及镇(园区)、村(社区)“身边的好人”给予奖励。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帮扶生活困难“好人”、“身边的好人”的长效机制。
六、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整个评选活动在县民风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民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好人”评选活动的组织开展、各镇“身边的好人”评选业务指导、评选活动及好人事迹的宣传报道等工作。各镇(园区)要大力支持民风建设促进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财力支持,各镇纪委书记、各园区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好人”基层评选工作,要精心设计方案,周密组织评选,确保评选活动收到实效。
社会公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遵守道 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
二、评选范围
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xx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
以村为单位,(镇直单位投票在党政办)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高低最后确定镇十名“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获得者名单。
(四)宣传表彰(9月26日—30日)
举行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待定),并进行宣传表彰。
五、几点要求
社会公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4篇
一、加强班组职工思想道德教育
二、强化管理,夯实班组基础工作
该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争创文明工地。通过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有意识地对职工进行现场管理教育,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按照公司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工地的宣传教育和现场管理力度,从而促进了职工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对树立公司形象和承揽工程项目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三、加强职工道德,保证顾客满意
通过班组职工的公民道德教育,使职工清楚地认识到班组先进事迹材料范文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业准则。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要求越来越高,该项目部不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同时工程竣工后,加强对工程质量追溯,及时了解用户对工程的反馈及意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用户的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为班组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质量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基础,从而促进班组建设的良性循环。
由于该班组通过对职工在职业道德方面教育的重视,进一步提高班组全员的职工道德意识,从而取得了社会的认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材料
多年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全面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农机培训监理、联系群众和遵纪守法等各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
一、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员形象
社会公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5篇
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3年“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全面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军人、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x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妇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xx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推选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抢险救灾、公民道德、创业就业、抗疫期间等方面事迹突出、堪称楷模的退役军人;在弘扬家庭美德、提倡文明新风、诠释幸福内涵、支援国防建设等方面亮点突出的军人家庭;在勇挑家庭重担、支持军队和国防事业等奉献鲜明的军嫂。大力弘扬他们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关爱军人的良好氛围,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
最美退役军人是户籍在xx或在外的xx籍退役军人;评选重点向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村一线倾斜,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
最美军人家庭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一人以上为退役或现役军人的xx户籍家庭;评选重点向祖孙兵、父子兵、兄弟兵、夫妻兵家庭倾斜,突显家庭式参军“光荣”主题。
驻抚部队现役军人 (指在xx市服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包括现役军官、军事院校学员和现役士兵)的妻子和现役军人妻子户籍地在xx市内的。
本次评选的最美退役军人,将作为推荐全国、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硬性指标。
三、表彰、推荐的类别及名额
全市表彰的类别及名额:全市范围内共评选出16名“最美退役军人”(2023年度增评5名在抗击新冠病毒肺炎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个人)、15个“最美军人家庭”和15名“最美军嫂”。
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
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32名,其中xx区4名,其他各县(区)、市本级及温泉景区各2名;
推荐“最美军人家庭”候选家庭30个,其中xx区4个,其他各县(区)、市本级(含驻抚部队)2名;
推荐“最美军嫂”候选人30名,其中xx区4名,其他各县(区)、市本级(含驻抚部队)2名;
上述所推荐人员一并报送市评选活动办公室;驻抚部队将推荐人选报送xx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由xx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分别遴选出候选人报送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四、评选条件
(一)最美退役军人
1、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示范显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敬老爱老,有较大社会影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尽心竭力为群众服务,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言行一致、真诚待人,在社会上信誉度高。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带动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方面具有榜样作用。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等公益活动,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自主创业,同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业绩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等过程中作出突出成绩;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自强自立,艰苦创业,带动社会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典型示范作用突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英雄壮举堪为楷模。
4、抗疫典型:在疫情防控一线舍身奋战,得到各级组织高度肯定,事迹广为传颂的;慷慨慈善捐赠,竭力保障医疗、生活物资供给,引起社会重点关注和群众交口称赞的;主动参与基层志愿服务,在疫情排查登记、防护知识普及、心理疏导服务、抵制不良言行等方面发挥作用突出的;克服困难,协调调度有力,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并取得重大成果的;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作出特别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最美军人家庭
1、家庭遵纪守法严: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军、爱民,有强烈的国防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2、家风道德风尚好: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乐于助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3、家教国防意识强:家庭成员有强烈的国家自豪感,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服从国家和军队的需要,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成绩突出。
4、家训双拥成效硬:家庭成员自觉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支持军队、理解军人、尊重军属,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办实事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三)最美军嫂
1、政治素养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识大体顾大局,理解、关心、支持部队工作,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
2、道德品质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敬老抚幼、孝敬父母、团结邻里、勤俭持家,当好贤内助,用一颗平常心和朴实的心串联着一个家庭的温情,有良好的口碑。
3、本职工作好。坚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勤奋好学、艰苦创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本单位、本村(居)、社区得到广泛好评。
4、助廉作用好。发挥家庭廉政监督作用,常吹家庭“廉政风”,常把家庭“廉洁关”,以优良的家风切实当好“廉内助”。
(四)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不得参选最美退役军人: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不得参选最美军人家庭与最美军嫂:
(1)家庭成员有经济、刑事等案件;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夫妻关系不融洽、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
(6)婆媳(翁婿)关系不和睦,不赡养老人;
(7)邻里关系紧张,发生吵闹、打架等不良现象;’
(8)军人(含退役)在军队受过纪律处分。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30日—6月10日)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全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x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妇联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退役军人、家庭、军嫂先进典型,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宣传,利用全市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推荐上报(6月10日—7月10日)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推荐结果直接上报到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2、中央、省驻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统一报送到所在县(区),再由所在县(区)统一上报。
3、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4、驻抚各部队主要推荐“最美军人家庭”和“最美军嫂”两类典型。由xx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驻抚部队的“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5、个人自荐的直接将相关材料报户籍所在县(区),由所在县(区)进行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6、每名候选人按照相关表格填写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3-5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7、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人)要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8、推荐组织或个人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投票评定(7月10日—7月24日)
经评选工作委员会复评,确定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通过“xx”“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网络投票和实际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xx市“最美退役军人”16名、“最美军人家庭”15个、“最美军嫂”15名(其中3名作为全省“最美军嫂”推荐对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审批通过后,在全市媒体上进行公示。
命名表彰(8月上旬)
拟定于2023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召开表彰奖励大会。
(五)事迹展播(8月4日—9月4日)
通过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xx全媒体中心等平台开设专题,对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编辑和展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x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妇联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开展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评选活动具体的组织协调。这次评选是我市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深入有序推进。
面向基层,广泛宣传
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县(区)、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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