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精选3篇)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1

  一、师德

  1、违反市局规定“六条禁令”之一者,扣积分2分,违反园“教师行为十五不”之一者,扣积分1分。

  2、搬弄是非,传递闲话,闹不团结,一次扣积分2分。

  3、与园内同志或家长吵架,一次扣积分1分,骂人一次扣积分1分,打人一次扣积分5分,并承担医药费及一切经济损失。

  4、有意见不正面提,故意顶撞、吵闹、恶语伤人,一次扣积分1分。

  5、打牌赌博或因其它行为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名誉扣积分10分。

  6、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有越轨行为的,扣积分10分。

  7、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在经济上、政治上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积分10分。

  8、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劝说仍不服从,并故意吵闹,在此期间不发给自筹工资。

  9、因教师个人行为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给予赔偿。

  10、家属在园大吵大闹,扣其教师积分1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进行赔偿。

  二、出勤

  1、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扣积分2分,1天扣积分5分,无当月全勤积分。

  2、事假:当班请事假半天,扣积分0.5分;2天以内扣积分1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2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

  3、病假:请病假2天以内(含2天),扣积分0.5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1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一周以上扣除当月超量积分。一学期内教龄十年以上病假1天,二十年以上病假2天,三十年以上病假一周内只无全勤积分。

  4、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园,否则作旷工处理;病假需医生证明方可,办公时间每月请假3次按事假1天处理;私自换班一次扣积分1分。

  5、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6、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政治活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积分1分,并无当月全勤积分。

  7、上班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扣积分0.5分;10分钟以内扣积分1分,并以此比例计算。每月迟到3次,当旷工一天处理。

  8、所有教职工一律实行上班查到考勤制,值日领导实行查到制,上午查4次,中午2次,下午2次(配班教师、保育员在指定地点办公、配班),岗位无出勤者扣积分0.5分。

  9、全月出满勤,积分5分。

  三、教职工工作量及教育教学管理

  1、岗位工作量积分:园长12分,书记、副园长、工会纪检积分为10分,办公室主任、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积分为7分,保教副主任、政工干事、保卫科长积分为5分,主班教师积分5分,炊事班长积分5分。

  2、班级按幼儿人数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40人,大班(学前班)45人标准,多一人每月每班超量积分0.6分(参考班级儿童出勤率高低计算)。

  3、教师不认真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不按时按计划组织晨晚间活动、备课、填写成长档案、教课、批改作业,一次扣积分1分。

  4、不按时填写、报送饭餐表及各种表册和材料,一次扣积分1分。

  5、教师不得将自己小孩放在本班内(三位教师)。上班时间打毛衣、带自己小孩、接待客人、午睡不及时为孩子盖被子、管理不善、陪睡等,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6、不按时作息,不履行一日工作职责,发现一次扣积分1分。

  7、保育员不执行一日工作职责和卫生保健一日常规,一次扣积分1分。如:消毒、拖地、幼儿尿床尿裤子不及时洗晒、保育员不流水冲碗筷等。

  8、不按时保质保量洗晒行李(月中洗床单,月底洗被子)一次扣积分1分。

  9、当班教师和保育员如果不按时供应幼儿足够的饮水,幼儿喝自来水,一经发现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扣除当月全勤积分、超量积分,年度考核视作不合格。

  10、班上物质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和保育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1、事务人员每月二号前不提供报表,一次扣积分0.5分,不按时交盘存表一次扣积分0.5分。

  12、采购质量不好的、腐烂变质的蔬菜照价赔偿。不按食谱购物,不按时提供食品和菜类,一次扣积分1分。

  13、保管员要管理好各类物品,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清查一次公物,年终由会计填写《固定资产表》并存档,如不履行职责,扣积分1分。

  14、因失职造成服装、道具损失,保管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5、炊事员不履行本人工作职责(如领取白案物资,不按时发放早餐,不按食谱操作等),一次扣积分1分。

  16、保育员、炊事员不按时作息,提前或推迟早、中、晚餐供应时间,不执行岗位职责,一次扣积分1分。

  17、早点、午点出次品,一般伤欠碱一次扣积分0.5分,严重伤欠碱负责赔偿二分之一成本费。

  18、不按要求做好各自划分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一次扣积分1分,现场抽查出现问题扣积分2分。

  19、医务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离岗、串岗,造成幼儿病、伤无人诊治,一次扣积分1分。

  20、公用设施出现问题(龙头、灯具、玩具、床等所有用品),随时处理,报告后两天内不处理扣后勤负责人积分1分,危及儿童生命安全的必须及时抢修,因抢修不及时而出现事故按事故处罚条例追究责任。

  21、虐待、体罚儿童的行为,发现一次扣积分5分,当众检讨,发现二次扣积分10分,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并扣除全勤积分、超量积分,直到彻底反省批准上岗为止。若后果严重,要负法律责任。

  22、老师、保育员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班级各项任务,每月积分5分。

  23、常规检查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环境美化、活动室布置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质量评估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期末评比优胜班级奖班级积分6分。

  24、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含常规教研活动、编排儿童节目)者一次积分2分。获奖者按级领奖:

  国家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

  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地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县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园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获奖课件积分8分,制成碟积分12分。(课件(碟)须交园电教室。)

  25、在指导绘画、文体及其它竞赛中获优者给奖,国家级积分5分,省级积分4分,地市级积分3分,市级积分2分。

  26、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儿歌、绘画作品、故事等按级发奖。

  ①消息通讯:300字以内,市局积分1分,市级2分,地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300字以上,市局积分5分,市级6分,地市级7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②教师文艺作品、绘画作品发表,县市级3分,地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③教学论文、业务文章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地市级刊物10分,省级20分,国家级30分。

  27、凡参与教学科研活动者,取得科研成果后,园级5分,市级10分,地市级20分,省级30分,国家级40分。

  28、厨房工作人员努力搞好师生生活,不断提高技术,保质保量做好饭菜、早午点、主厨师傅一月不出次品积分5分,其他炊事员积分3分。

  29、勤俭办园、增收节支、经济效益显著,有突出贡献者积分10分。

  30、教职工私自带走集体财物,私自带走食品、用具和搞特殊化,发现一次扣积分5分。

  31、次事员不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出现事故的,一次扣积分5分,如情节严重,加倍惩罚。

  32、保管员不坚持原则,接受腐烂变质和质量不好的物品,照价赔偿,接受个人推销或存放食品一次扣积分5分。

  33、图书管理员(档案员)须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积分0.5分。

  34、财会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造成经济损失,扣积分1分,并全额赔偿。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35、门卫24小时值班,若发现离岗一次扣积分0.5分,若幼儿无家长接而出走,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不在岗一次扣积分10分,若情节严重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间不发工资,认真履行来客登记制度,若管理不严造成财产损失和被盗,赔偿损失金额的1/3,每天早晚打扫园区内卫生,场内有纸屑、垃圾,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36、在全园聘任中聘掉的教职工,需自己联系岗位,若无岗无人接纳,园务委员会安排工作岗位,停发三个月自筹工资。

  37、教师脱产进修必须提前一学期说明情况,按《松滋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四、安全

  1、全月无安全事故,每人积分5分。

  2、一般事故(破皮、挖伤、起疱、青肿、流血等),老师在岗,一次扣积分0.5分。若不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

  3、大型事故(关节脱位、缝针三针以内,轻度烫伤不需住院治疗),老师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若不在岗,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并扣积分10分。

  4、恶性事故(骨折、烫伤、缝针三针以上)老师在岗,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扣积分10分,老师不在岗,扣积分30分,并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走失、支票遗失、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出现后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及直接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2

  1.包厢厕所清理不及时扣1分。

  2.包厢厕所清理不合格扣1分。

  3.未按规定关闭灯具、排风扇各扣1分。

  4.垃圾桶不及时清倒扣1分。

  5.卫生区域留有死角扣1分。

  6.着装不整扣1分。

  7.物品补充、储备不到位扣1分。

  8.水杯清洗不干净(有水渍、油渍、污渍)扣2分。

  9.冲洗洁具浪费水资源扣2分。

  10.区域工程报修不及时扣1分。

  11.工作执行情况不达标扣2分。

  12.交接不清扣2分。

  13.无故在操作间休息、闲聊扣2分。

  14.无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扣2分。

  15.营运现场对客人没有礼貌扣1分。

  16.未按时巡查(30分钟内)造成卫生不合格扣1分。

  17.凡违反现场营运奖惩条例任何一条扣3分。

  18.清洁过程中(洗手间、湿滑地面)无相关提示牌扣2分,造成客人投诉或滑倒扣5分。

  19.清洁工具清洗、保养不及时扣2分。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3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对农村广大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村医队伍结构,彻底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公开聘用52名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医疗卫生队伍。

  一、聘用范围及条件

  1、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朔州市户籍。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义务;无违纪违法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聘用公告,公布报名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协议。

  2、招聘工作在区卫计局统一领导下,由聘用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3、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等工作。

  三、聘用办法

  1、发布聘用公告

  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媒体公布。

  2,、公开报名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提交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4张,报名费60元。

  ⑵报名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

  在聘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试题总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管理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整个考试过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程序组织进行。

  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工作全部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涉考保密管理参照人事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

  1、拟定聘用

  依据本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拟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名次,先以学历比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执业医师资格比较,高者优先,取得者优先。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2、考核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3、公示

  拟聘用村医名单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朔城区卫生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

  4、岗位确定

  由本人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如出现并列名次,按照本项第一款中的优先办法确定自主选择顺序。

  5、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的村医在上岗前由区卫生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五、管理办法

  1、实行村医乡管原则,即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协议,区卫计局注册备案,纳入村医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聘乡镇卫生院负责。

  2、聘期五年,每年考核,合格继续留用,不合格解聘。

  六、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村医待遇,外加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补贴。

  七、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聘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立山(区卫生和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贾小军(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刘金兰 谭志茹 刘 梁 张 财 李晓虹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小军兼任。

  八、此方案仅限于本次村医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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