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券使用细则

现金券使用细则(通用19篇)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

  1. 登陆,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选择颜色和数量,点击“加入购物车”;

  2. 继续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加入购物车,挑选完成后,点击“确认,去结算”;

  3. 登陆/注册之后,进入订单确认页面。在结算清单一项中,展开“使用礼品卡/现金券”;

  4. 如果您的账户中有已经激活的现金券,可以直接点击使用;如果您有未激活的现金券,可在右侧框中输入现金券号码,激活后点击使用;

  使用现金券时,选中要使用的券号,点击“操作”,右侧会出现“使用成功”的提示,同时结算清单也会减去相应的金额

  取消使用现金券时,点击现金券右上角的的“取消使用”就可以了

  5. 操作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订单”,现金券就成功使用啦。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2

  1)优惠券仅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则无法使用;

  2)优惠券不能与其它活动优惠同时享受,仅限购买正价商品时使用;

  3)优惠券不能抵运费;

  4)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优惠券一旦使用成功将无法退回;

  5)优惠券金额大于订单金额,使用支付后差额不予退回;优惠券金额小于订单金额,则需由用户支付差额;

  6)使用优惠券的订单被取消后,优惠券将在订单取消24小时内返还至账户,优惠券有效期不变;

  7)使用优惠券支付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结算按照实际结算金额退款,优惠券不予兑现;

  8)电话下单无法使用优惠券;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3

  1)现金券仅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则无法使用;

  2)现金券能与其它优惠活动同时享用

  3)现金券可抵运费;

  4)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现金券,一旦使用成功将无法退回;

  5)现金券金额大于订单金额,使用支付后差额不予退回;现金券金额小于订单金额,则需由用户支付差额;

  6)使用现金券的订单被取消后,现金券将在订单取消24小时内返还至账户,有效期不变;

  7)使用现金券支付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结算按照实际结算金额退款,现金券不予兑现;

  8)电话下单无法使用现金券;

  9)使用现金券支付的金额不再开具发票;

  10)不同方式获得的现金券可能有一些特定的使用规则,具体请在参与获取优惠券前仔细阅读活动的说明;

  11)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麦包包所有。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4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新增)

  国内多数高速公路都对小型车和大型车的行驶车道进行了规定,小型车在内侧快速车道行驶,大型车在外侧慢速车道行驶。从明年开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2、超速20%以下(新增)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均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这条规定由过去的扣2分提升为扣3分,不过对于避让行人这事儿,这扣分真的不是目的,要提高我国的交通环境和行车素质是要凭我们的主动和自觉。

  4、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违反高速公路的规定速度除了超速之外,还有最低时速的限制,一般来说最外侧车道的最低限速是80公里/时,中间车道和内侧车道的最低限速普遍为90公里/时或100公里/时。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您的车速过于慢的话是非常不安全的,如果为此遭到后车追尾,前车也是有责任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在山路和乡村等比较狭窄的道路上,一定要按照地上的标线行驶,如果违章超车是很危险的。遇到狭窄路口合理让行对方,比如路的一侧有障碍物,如果你优先通过障碍物则应该得到对方的避让,如果对方已经通过障碍物,您就应该避让对方,而不应该继续抢行,否则会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同时在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也将受到此处罚。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4、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违反以上规则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这段话说的有点复杂,其实就是年检,在这里没有什么太好的方法,只能是您自己记清楚爱车的年检日期,在到期前尽快办理,以免承受这样不必要的处罚,很冤枉。另外,在年检之前,记得查一下保险是否到期,如果保险到期了是无法通过年检的,需要续保才可以顺利进行。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5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荆组通[20xx]1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定标准

  1、“五星”党员具体内容:学习提高星、文明和谐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

  2、各支部对照“五星”党员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逐项评定星级。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③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④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⑤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评选办法

  “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局党组审查、备案。

  1、自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2、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互评。

  3、群众参评。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评定。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党员表现,确定“五星”评选结果。

  “五星”党员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70%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

  三、结果运用

  1、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开辟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选参与全市表彰的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全年两次星级评定均为“二星”及以下的,列为不合格党员。不予评星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五星”党员争创活动。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各支部书记为“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要对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活动中局党组要派人参加所辖党支部的评议活动,强化指导和督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营造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评星定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评星定级”档案,随时掌握每名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星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实行动态管理。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办、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第三条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文明办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序列;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中小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校园落细、落小、落实。

  第五条 中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六条 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小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三章 考 评

  第七条 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应参加文明单位评选。评选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组织考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命名表彰。

  参加县(区)文明单位评选的,由申报学校根据创建标准,在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所在地教育局向县(区)文明委提出申报,经所在县(区)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县(区)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的,从获得县(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中产生,由县(区)文明委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评选。

  第八条 对已经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每三年复评一次。经复评未达到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条 相关评选和复评工作,根据市、县(区)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安排实施,由市、县(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分级组织落实。从20xx年起,对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的学校,统一使用《湖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县(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照同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县(区)文明办和教育局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相关学校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监督。

  第十一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发生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学校德育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其他违反本办法,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情况,文明委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及撤销称号等处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创建期间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由文明委撤销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第十二条 文明委对涉事学校的处分采取一事一处分的办法。对存在问题并已经上级文明委处分的学校,下级文明委不再因同一问题对其进行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上级文明委同意后,可作进一步处分。

  第十三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出现更名、撤销、分设、合并,应及时向各级文明委报告备案。原学校撤销的,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然取消;分设学校,原学校若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继续保留,但是其分设学校不享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合并学校,原学校如均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可予继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和修订,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可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亦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7

  一 辩论赛类型

  1.立论陈词:正方一辩三分钟 反方一辩三分钟

  攻辩阶段:正方二辩三分钟 反方二辩三分钟

  正方二辩三分钟 反方二辩三分钟

  总结陈词:正方一辩一分半 反方一辩一分半

  自由辩论:正方开始 累计时间各四分钟

  总结阶段:反方四辩开始,各四分钟

  2.陈词共18分钟

  正、反方一辩发言各3分钟

  正、反方二辩发言各3分钟

  正、反方三辩发言各3分钟

  自由辩论阶段共用时10分钟,每方用时5分钟

  总结陈词阶段共用时8分钟,每方用时4分钟

  二 辩论赛程序(简要)

  1、 辩论赛开始

  2、 宣布辩题

  3、 介绍参赛代表队及所持立场

  4、 介绍参赛队员

  5、 介绍规则评委及点评嘉宾

  6、 辩论比赛

  7、 规则评委及点评嘉宾退席评议

  8、 观众自由提问时间

  9、 评委入席,点评嘉宾评析发言

  10、宣布比赛结果

  11、辩论赛结束

  三 辩论赛细则

  1、时间提示

  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攻辩小结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其它阶段,每方队员在用时尚剩3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短促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终止钟声响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陈词

  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

  3、开篇立论

  由于本次比赛辩题大都富于生活化色彩,所以开篇立论无须在理论的层面上过多纠缠。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4、攻辩

  (1) 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 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3) 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4) 正反方选手战立完成第一轮攻辩阶段,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对方选手在限时内任意发挥(陈词或继续发问)。

  (5) 每一轮攻辩阶段为1分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若攻辩双方尚未完成提问或回答,不作扣分处理。

  (6) 四轮攻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分30秒。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内容,严禁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

  5、自由辩论

  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6、观众提问

  观众提问阶段正反方的表现算入比赛成绩。观众提出的问题先经2位以上规则评委判定有效后,被提问方才能回答。正反方各回答两个观众提出的问题,双方除四辩外任意辩手作答。一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为1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

  7、结辩

  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四 比赛安排

  (一)人员安排:

  1、主席一名;

  2、双方辩手各四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

  3、评委五名;

  4、时间记录人员两名。

  (二)组织过程:

  1、主席负责组织和过渡;

  2、辩论过程:

  1)、正方一辩提出已方观点,反方一辩提出已方观点;(各3分钟)

  2)、正方二辩补充已方观点,反方二辩补充已方观点;(各3分钟)

  3)、正方二辩补充已方观点,反方三辩补充已方观点;(各3分钟)

  4)、由正方四辩提出问题,引发自由辩论(各5分钟)

  5)、正方四辩总结已方观点,反方四辩总结已方观点(各4分钟)

  3、评委退场做出最终评定;

  4、主席宣布最终结果;

  5、请领导点评。

  五 辩论赛评分标准

  (一)辩手评分标准(注:满分以10分计)

  1、辩手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3分)

  2、辩手个人的辩论艺术、技巧(4分)

  3、辩手个人的形象、气质(3分)

  (二)整体评分标准(注:满分以10分计)

  1、 辩题中心明确,主旨突出(5分);

  2、 辩题有创意(2分);

  3、 整体配合(3分);

  (三) 最后得分:各辩手最后得分之和+整体评分的最后得分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8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开车灯、不正确使用远光灯、不正确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不仅是货车,家用车也会出现此违章的问题。比如用家用车顶着一个双人床床垫、后备厢拉一个大尺寸的货物造成盖不上后备厢盖等都是违章行为。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最后小当希望各位车友、各位商家们要自觉按交通法规办事,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每位驾驶人都应该珍惜你的12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开车人。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9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班班风和学风,培养同学们的班级荣誉感,提高班级凝聚力,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及《双语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等,特制定本细则,作为期中、期末思想鉴定依据,促进全班学生思想、行为、纪律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细则

  每位同学基本分为100分,包括:学习、出勤、值日、纪律、仪表、卫生、活动、课间操、集会等。由班委会考核,同学监督,班主任抽查,对同学一一打分,每周公布。

  (一)、加分

  1、 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鼓励奖加2分。

  2、 被评为三好生,优秀班干部,积极分子者加10分。

  3、 常规考核班级前5名加10分,第6—10名加5分,第11—15名加2分,成绩进步加1分。

  4、上课发言积极者一次加1分。

  5、每周全勤者加5分。

  6、每周作业按时完成者加5分。

  7、每周评选上星光榜者加5分。

  8、受到老师当堂表扬者一次加1分。

  9、主动为班级做贡献者加5分。

  10、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加5分。

  补充:作业评价为A+加5分,A加2分,A-加1分,评语为有进步加1分。

  (二)、扣分

  1、 考勤

  (1)迟到、早退扣1分。

  (2)旷课一节扣5分。

  (3)上课期间(包括早读、自习课、老师不在时等)无故离开教室者扣5分。

  2、纪律

  (1)上课不带书本每次扣1分。

  (2)上课私自讲话、搞小动作、坐姿不正等被老师点名批评者一次扣1分。

  (3)升旗、课间操、集会等动作散漫者扣5分。

  (4)不团结同学者一次扣10分。

  3、卫生

  (1)轮到值日不打扫者每次扣5分。

  (2)打扫不合格扣1分。

  (3)课桌内留存垃圾扣2分,课桌下及周边游纸屑果皮等扣2分。

  (4) 随地乱扔纸屑者每次扣1分。

  4、仪表

  (1) 说脏话、乱取乱叫侮辱性绰号者扣5分。

  (2)不乱吐痰,乱擤鼻涕,违反者买一圈纸放教室里供同学们用

  5、作业

  (1) 作业不交者扣5分。

  (2)迟交者扣1分。

  (3) 抄作业或被抄作业者扣3分。

  (4)作业不按时更正扣3分

  6、活动

  (1)下课追打,玩不文明游戏,过分喧闹者扣1分。

  (2)破坏公共财物扣10分,并赔偿损失。

  (3)浪费水、电、粮食、书、本子、粉笔、钱等等扣1——3分

  (4)爬栏杆、窗台、围墙、旗杆、篮球架等扣3分

  三、小组考核

  分为8个小组,各小组总积分最高为“优秀文明小组”,并为每个小组组员加10分。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0

  一、纪律

  (一)考勤纪律

  第一条:所有同学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准时进班参加早自习、晚自习、上课等;

  第二条:班长对全班同学每天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班主任;

  (二)上课纪律

  第一条:课上不得交头接耳讲话,不得看课外书,不得睡觉及其他与学习不相关的事情;

  第二条:班长要对自己周围同学的纪律负责,如有同学违反班级纪律,而班干不及时予以制止,将追究班干的责任以及违反纪律的同学的责任;学校将安排老师不定时在教室外巡查。

  第三条:如若课中有突发事件,各同学应保持镇定,应听从老师的安排,不能擅自行动。同时班长要及时给予全班同学提醒,使班级纪律恢复,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同学,班干要及时耐心说服;

  (三)上课前纪律

  第一条:上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要立即进入班级,做到“快、静、齐”,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第二条:如因特殊情况班级纪律混乱,班长要及时提醒大家保持安静,等待任课老师上课;

  二、文明礼貌

  第一条:上课时,班长喊“起立、敬礼”,全体同学说“老师好”,当老师说“请坐下”后,方可坐下;

  第二条:下课时,班长喊“起立、敬礼”。全体同学说“老师再见”,当老师离开教室后,全体同学方可离开教室;

  第三条:进入办公室,或者上课时迟到,要喊“报告”,经老师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全班同学在路上遇见老师时要问好,同学间碰面也要相互问好;

  三、学习

  第一条: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班级学习纪律,并注意优良学习氛围的形成与保持;

  第二条:同学间可以就学习难题进行讨论,也可以向老师请教,但不得相互间抄袭作业,如任课老师反映班级同学作业有抄袭现象,或在考试中作弊,以及成绩下降较快的同学,班主任要找该同学谈话,并督促该同学尽快改正错误或不足;

  第三条:课堂上老师提出的问题,如自己知道如何做,要积极发言;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1

  五项流动红旗评比共分:安全、纪律、卫生、礼仪、做操五大项,具体细则方法如下:

  一、安全

  1、课间活动组织正当游戏,无追逐打闹现象,不乱窜花坛,无意外伤害事故。

  2、放学按时回家,不在校园内外逗留,不骑自行车上学。

  3、在校学生有事离开校园必须由班主任签字,不可擅自离开校园。

  4、按照学校规定准时放学。(生在,师在)

  5、放学后,门、窗、灯、饮水机、电视机等均关好。

  二、纪律

  1、早晨进教室认真早读,做到自主学习,书声琅琅。

  2、周四认真收听红领巾广播、电视,晨会、班队活动,老师和同学均不挪作他用。

  3.路队安静整齐。过校门东、西50米处方可有序离队,家长在校门东、西50米处方可接送。

  4、到专用教室上课,安静有序,离开时桌凳摆放整齐。

  5午休时间,进校即进班,完成作业或看课外书籍,室内保持安静,铃声响后方可离开教室。

  三、卫生

  1、 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室内分地面、门窗、桌椅、饮水机、清洁工具等)

  2、 室外保持干净无乱涂乱画现象。(室外分地面、墙壁、扶手、花坛、水池。)

  3、 不在校园门口吃早点。

  4、 不在校园内吃零食。

  5、 个人卫生做到五勤。

  四、礼仪

  1、主动使用礼貌用语,主动问好。

  2、在校园廊道、楼梯行走一律靠右边;遇到老师、客人主动让道。

  3、穿戴大方、仪表端庄,人人佩戴红领巾。

  4、集会时准时到场,队伍整齐安静有序,精神饱满,认真听讲。

  5、周一升国旗时准时到场,认真聆听,统一着校服。唱国歌时,声音响亮有力,节奏合拍。

  五、做操

  1、《运动员进行曲》响起,学生迅速在教室走廊列队,做到安静有序。

  2、按规定路线准时进场,队列整齐、步伐有力、精神振作。

  3、人人认真做操、节奏合拍、姿势正确、动作到位。

  4、坚持天天出操,不无故缺席,有病要请假。

  5、眼操动作规范,有始有终。教师巡视指导。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2

  二、盥洗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能按老师的要求有序进入盥洗室,不推不挤,排队如厕、洗手。

  2.逐渐掌握洗手、洗脸、漱口的正确方法。

  3. 饭前、便后、手脏时能主动洗手。

  4. 大小便能基本自理,有困难的能及时跟老师说出大小便的要求。

  5. 盥洗时不把水洒在地上,能保持地面干爽、清洁。

  B:对教师的要求

  1.指导幼儿进行正确盥洗的方法。

  2. 允许幼儿按需要随时大小便。饭前、外出、入睡前提醒幼儿上厕所。

  3. 提醒幼儿手脏洗手。提醒幼儿节约用水。

  4.幼儿入厕,要观察并给予帮助

  5. 盥洗后及时清洗厕所、水池,消毒毛巾。

  6. 保持地面干爽、防滑。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3

  一、评比目的:

  本班级进行文明学生评比,主要通过对本班同学的品行、遵纪情况、竞赛能力、文体活动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从而增强同学自主管理能力,提高同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为班级评选各级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毕业生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同学将来走出社会、参加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办法:

  每个同学底分为200分,加分以1分为起点,加分总分无上限;减分至零分时自动取消参评资格。以班委会为考评主体,具体分工如下:

  团 支 书:负责主题班会活动,监督落实加减分情况。

  宣传委员:负责出版报、专刊、广播稿、文章发表、好人好事、义务劳动及荣誉获奖情况的加减分情况,于周六交副班长核查、汇总。

  纪律委员:负责班级寄宿生扣分,登记迟到、早退、旷课或课堂上其他违纪扣分情况,并于周六下午放学后交副班长。

  劳动委员:负责教室、卫生区及同学不讲卫生的扣分情况,以及班周值日文明督导扣分情况,于周六下午放学后交副班长。若有某一天值日学生检查结果为“差”或“中”,则劳动委员须提供当天值日同学的名单和小组长姓名。

  生活委员:负责不爱护公物及班级财产安全的减分情况,交副班长汇总。

  学习委员:负责汇报学习不认真的减分及学习竞赛获奖加分情况,交副班长汇总。

  体育委员:负责每周升旗仪式、每日眼保健操、课间操及下午第四节课外活动情况,汇报运动会体育竞赛情况等加减分,交副班长汇总。

  文娱委员:负责汇报参加演出的同学名单及获奖加分情况,交副班长汇总。

  副 班 长:负责全班同学加减分的汇总,将全班同学每周加减分情况于周一抄在表格上公布,并统计每个同学一学期的积分。

  正 班 长:负责协调全面工作,小事可和团支书、副班长商量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报告给班主任。

  每学期本班同学按分数高低统计出全班同学各自的得分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从高到低分送交学生处,由学校进行表彰。

  三、评比细则

  (一)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每出一期黑板报(不包括专刊)该组成员每人加2分(注:每次安排一组,由组长负责) (执行人:宣传委员监督落实)

  2、出专刊获校一等奖每人加8分,二等奖每人加6分,三等奖每人加4分,没有获奖每人加2分。参与校园公共场所黑板报出版的每人次加4分。 (执行人:宣传委员)

  3、往校广播电台、野草叶文学社投稿被录用每篇加5分;往县级、市级、省级杂志社投稿被录用的,每篇分别加10分、15分、20分。(执行人:宣传委员)

  4、获得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称号的,校级加3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7分、省级加10分。(执行人:宣传委员)

  5、团体或个人参加学校竞赛的,校级比赛获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加10分、6分、4分;县级比赛获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加15分、10分、6分;市级比赛获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省级比赛获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执行人:学习委员)

  6、拾金不昧的同学,根据事件大小加2—30分(尺度由班主任确定) (执行人:宣传委员)

  7、积极参加主题班会活动,主持人加10分,有发言的同学加6分。(执行人:团支书)

  8、期中考、期末考试总分前15名的同学,按名次加15—1分,即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4分,依此类推。(执行人:学习委员)

  9、以期中考试总分为基准,期末考试总分有进步的同学按进步名次大小加1—15分。

  (执行人:学习委员)

  10、期末班干部加分(按班干部一学期中的工作成绩加15—30分),根据同学考评情况确定。(执行人:班主任)

  11、参加学校文明督导周的同学,全班分6组、每组9人,每组负责一天。被学生处评为“好”的小组每人加10分,评为“中”的小组每人加5分。(执行人:宣传委员)

  12、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节、科技节活动的同学,不管是个人或团体,获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有参加但没得名次的加鼓励分5分。(执行人:文娱委员)

  13、全学期在校图书馆借书达5本以上的同学加5分,低于5本的不加分。(执行人:学习委员)

  14、为学校、社会义务劳动的同学,每人次加5分。(执行人:宣传委员)

  (二)以下情况给予减分:

  1、违纪行为 (执行人:纪律委员)

  (1)迟到、早退的,一次扣5分。

  (2)旷课一节扣10分。

  (3)违纪被学校处分的一次扣200分。

  (4)不配戴胸卡的,每次扣4分,戴他人胸卡的每次扣8分。

  (5)在校内骑自行车被值日教师抓到的,或将自行车停在非本班停车棚的,每次扣2分。

  (6)私自翻越围墙每次扣5分。

  (7)进三室二厅每次扣5分。

  (8)佩戴各种首饰、手机上学的,每人次扣2分。

  (9)穿背心、拖鞋上课及晚自修的,每人次扣2分。

  (10)在校内及校门口小卖部抽烟的,每人次扣5分。

  (11)辱骂教师(包括值日教师),每人次扣20分。

  (12)欧打同学、聚众斗殴、盗窃行为的,每人次扣100分。

  2、学习不认真(执行人:学习委员)

  (1)考试作弊扣100分。

  (2)作业没按时完成或抄袭的,每次扣5分。

  (3)带不适宜中学生看的书籍(如日本动画、言情小说、武侠小说)进校园的,每次扣5分。

  3、不爱护公物 (执行人:生活委员)

  (1)在校园内墙壁乱涂乱画乱写,每人次扣10分。打破门窗玻璃的或损坏课桌椅、讲台桌的,每人次扣20分,并按照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办法赔偿。

  (2)损坏树木、花草的,每人次扣5分。

  (3)教室门不按规定上锁,值日同学、拥有钥匙的同学及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同学分别扣5分。

  (4)本班寄宿同学的宿舍(男生408室、女生510室)在管理中做不好,被生管老师登记扣分的,则同宿舍的本班同学每次每人扣5分。

  4、不讲究卫生 (执行人:劳动委员)

  (1)要校内特别是班级教室乱丢果皮、纸张、杂物、粉笔的,每人次扣5分。

  (2)其他不良卫生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

  5、学生宿舍、晚自修及班周值日

  (1)早读、晚自修讲话的同学各扣2分、班干部扣4分,擅自调动座位每人次扣2分。(执行人:纪律委员)

  (2)班周值日总评得“差”,负责的同学每人扣5分。(执行人:劳动委员)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4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有效利用和控制资金,实现低成本高效益运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调整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审核报销凭证、报销手续,核算报销金额,分割核算对象,由相关会计进行帐务处理。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有关报销凭证和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并协助本规定的实施。

  二、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财务报销单证的要求

  1、所有发票、单证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如:开票日期、公司全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缺一不可。

  2、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发票格式逐栏正确填写和签章,任何项目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有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附件,否则不予报销。有密码的增值税发票,右上角的密码不得有任何损坏迹象,否则由经办人负责退回。

  3、统一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加盖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收款收据报销必须加盖开具收据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开具单位公章的,必须有对方经办人的私章和签字,由相关的部门主管签字, 否则不予报销。白条一律不予报销。

  4、购进各种原材料,包括燃料、动力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固定资产,必须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对确实不能取得专用发票的,必须用税务统一发票报销(考虑价税因素)。收款收据报销必须照减进项税(价格为平价),对物价上下波动,必须按价格调整通知单,由供应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意上浮(物价),对只能取得收款收据的事先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5、购货发票报销时必须有合同及采购审批单,超计划采购部分不予报销。采购计划变动的由主管副总签字证明。实物入库数量与采购发票不符时,按入库数量计算,其失少部分差异由经办人负责追查,追查未果时,由责任人赔偿。特殊原因可由经办人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副总审核,由总经理批准确定报销金额。

  (1)采购物资的价格应遵循优质低价的原则,同类同品牌同规格产品按可比价判断,超出可比价的应作说明,填写价格调整通知单,经总经理签字;否则,价格超高部分不予报销。

  (2)购货发票因质量扣款、数量短少、价格超高等情况,由经办人主动到财务部去扣款。在稽核时被发现应扣而未扣的,通知经办人办理并处罚经办人应扣款额的50%。

  (3)购置零部件价值在20xx元以上应视同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手续,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4)购货合同的签订,总价值在2万元至20万元内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总价值在2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二)、差旅费的报销

  1、乘坐飞机的报销标准

  (1)乘坐飞机首要条件两地相距300公里以上(以火车距离为参考),不足300公里乘座飞机,按乘座火车的报销标准执行。

  (2)董事长 、总经理出差乘坐飞机,原则上不允许坐头等舱、公务舱,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报销经济舱的飞机票、保险费,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3)副总经理级(包括总监)出差乘坐飞机,可以报销经济舱的飞机票、保险费,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市场及开发部门人员及其他特殊情况出差乘坐飞机,须经主管副总批准,附申请单可以凭票报销经济舱的飞机票、保险费,其他费用不予报销。事先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报销。

  (5)其他人员出差乘坐飞机,如往返行程中机票特别便宜的可乘坐,可按硬座车票报销。

  2、乘坐火车的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乘坐火车可以凭票按实报销。

  (2)其他人员出差限乘火车硬座车,凭车票报销;特殊情况可以报销补票手续费,(但须经主管副总认可)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3)出差乘坐火车连续8小时以上或晚上(当天20时至次日7时之间)乘车6小时以上的可凭票报销硬席卧铺票。

  (4)其他人员出差乘坐火车按规定可以乘坐卧铺而不坐的,每次按票面金额50%给予补贴,如果在起点买不到卧铺票而在途中补办的,则未乘卧铺的一段路程经查旅客列车时刻表上所列的里程,按相应车次给予50%比例补贴。

  3、乘坐长途汽车的报销标准

  (1)出差乘坐长途汽车凭票报销,车票票面未注明起讫日期、时间和起讫地点的必须自行注明,否则不予报销。

  (2)因公出差在300 公里以外乘车连续8小时以上(或当天晚上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可以凭票报销卧铺票。不乘卧铺的每次可以补贴50元,乘坐豪华空调车的不再报销补贴。

  (3)销售分公司负责人回公司开会往返行程间乘坐长途汽车按以上条款执行,凭票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费用由销售分公司自行负担。

  (4)杭州分部人员和其他人员搭乘公司或公司领导车辆,不得报销长途汽车费。

  4、乘坐公共汽车、市内交通车的报销标准

  出差人员乘坐公共汽车、市内交通车凭票按实报销。

  5、乘坐出租车的报销标准

  (1)乘坐出租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下列情况具体执行):

  a、出租车发票无日期与起讫时间的,扣20%;

  b、出租车发票无起讫地点的,扣20%;

  c、出租车定额发票未注明日期与起讫地点的,扣20%;

  d、出租车发票跨报销阶段的。(不予报销)

  (2)董事长、总经理乘坐出租车,凭票按实报销。

  (3)其他人员乘坐出租车凭票按限额报销,按出差实际天数计算。

  (4)出租车票连号需书面说明理由,单张或连号总额超出50元由主管副总签字批准后按程序报销。

  6、误餐补贴报销标准

  (1)公司人员出差绍兴地区、义乌地区可享受误餐补贴6元/天,出差省内其他地区享受20元/天。省外30元/天。

  (2)出差诸暨范围内不享受误餐补贴(包括同山)。量体、跟单人员可享受误餐补贴6元/天。

  (3)杭州分部和直营店人员在当地所在地区范围出差不享受误餐补贴。

  (4)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时不得享受误餐补贴。

  (5)出差人员参加培训、会议、实行集体用餐或餐费按实报销的,不得享受误餐补贴。

  (6)公司人员因公出国(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每人每天补贴300元;出国培训组团考察(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由组团统一支付)的,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7)公司量体人员因经销商邀请出差量体的,出差费用一律向公司报销,经商务部签字(8)驾驶员出车住宿费、外出加油费应由乘车人签字证明。(单位外乘车人除外)。

  7、住宿费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一类地区450元以下、二类地区40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2)副总经理级(包括总监)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一类地区300元以下、二类地区25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3)部长(副部)级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一类地区200元以下,二类地区16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4)科长级以下出差每天住宿费标准: 一类地区180元以下、二类地区140元以下,凭票报销,超出自负50%,节约奖励50%。

  (5)分公司人员(包括客户),回公司开客户订货会在枫桥住宿时,每天住宿费标准为100元以下,在步森宾馆(或指定宾馆),费用由公司结算。若有超支,则超支部分自行支付或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销售分公司负责人其他时间发生的住宿费自负。

  (6)杭州分部和直营店人员出差枫桥总部,住宿一般在步森宾馆(或指定宾馆),否则不得报销住宿费用。

  (7)诸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报住宿费;

  (8)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按出差时间推算,在第二天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不影响工作的,不予报销当天的住宿费。

  (9)没有住宿发票或发票无时间、无姓名、时间不相关、有涂改痕迹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餐费补贴。

  注:一类地区指: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

  二类地区指:上述一类地区以外的省、市、自治区。

  8、其它报销标准

  (1)分公司人员除回公司开会培训,应公司要求(因公)回公司办事往返行程间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外,其他时间发生的差旅费一律自负,分公司其他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差旅费都由销售分公司自行负担。

  (2)驾驶员行车途中发生的过路、过桥、停车费等与行车相关的正常费用由办公室车辆调度员签字凭票按实报销;所有违章罚款按80%报销。特殊情况由驾驶员以书面形式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报销。

  (3)因公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会议,必须附相应的通知单。其住宿费、餐费已包含在会务费、培训费中或由主办单位免费提供的,不再另行报销住宿费、餐费。

  (4)为节约费用开支同一路线多人出差其住宿费出租车费等按可组合的较低费用标准报销,如一个人的住宿标准能为2个人提供住宿则按一个人的费用标准报销(可按最高级别员工组合,不允许全部按最高级别员工组合)。

  注:差旅费报销时应附出差申请单和出差情况汇报,各部门通用表格附后。由出差人员填写,主管签字,在财务报销时由出纳留存,每月汇总交还主管。

  (三)、电话费报销标准

  1、手机话费一律按公司浙步股[20xx]第5号文件《关于调整手机费用报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如遇文件变动,则按新规定执行)。

  2、凡有手机话费报销的,不再报销其他电话费。

  3、无手机话费报销的,外出途中因工作需要发生电话费,应有电话号码记载并注明联系事宜,经主管部长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对电话费总额超过50元(含本数)的,需主管副总批准报销。

  (四)、招待费用报销标准

  1、招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及其他方面为客人开支的费用。

  2、董事长、总经理发生的招待费用,可以凭票按实报销。

  3、副总级发生招待费用,必须注明招待日期、对象、原因、人数,经总经理批准凭票报销,否则每项扣20%。

  4、各部门主管确因工作需要在枫桥以外地区发生的招待费用,应附明细菜单并注明招待日期、对象、原因、人数,由总经理批准凭票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其他人员在枫桥以外地区发生的招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应说明情况,由总经理签字凭票给予报销。

  (五)、运输费用报销标准

  1、运输费用发票报销,必须以能抵扣税款的发票(不包括外贸货贷)为主要发票,还必须附有货运单,否则不予报销。对运费在100元以下确实不能取得抵扣税款发票的,应有主管部长的签字认可,财务视情况扣除税款。

  2、为客户代办运输产品所发生的代垫代付运费的报销:

  (1)运输发票报销必须以能抵扣税款的发票为主要发票,必要的情况下还须附运输委托书、运输合同和产品发运单,发运单上应有客户签收,客户为单位的还须盖上公章,签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与销售合同上的单位和个人一致。

  (2)运输发票的单位名称根据销售合同上规定的运费承担者的单位名称填开。运费属需方负担的发票报销时,须附发票复印件。

  (3)代付运输发票审计后报销结算时,由销售会计在发票复印件后签收并进行登记和按规定传递并作转账处理。

  (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代垫代付运输发票不予以报销。

  (六)、广告费用的报销:

  1、公司策划的广告必须由策划部申请,在公司预算内(每年年初由总经理班子提出预算计划,报董事会决策批准)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预算外的报董事长审批。

  2、广告费用报销必须附广告合同。在报刊杂志上做广告原则上必须有广告内容复印件,对有型实体广告报销必须附“广告验收报告”,特殊情况另外说明。

  3、客户的广告费报销:(1)由客户提出申请(填报广告费支出项目审批表);(2)区域经理签字(根据广告验收报告);(3)总经理审批。

  (七)、车辆维修费用的报销:(另行规定)

  (八)、其它费用报销标准

  1、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书上注明其安装、调试费用额,并规定权限签字,否则不予报销。建筑、安装工程的发票报销,必须附有建筑、安装合同、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报告,签订合同时注明发票的种类,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统一发票、收款收据。

  2、邮政特快专递等邮件发票报销必须在报销单上注明邮件名称,单件费用在50元以上的,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件费用在100元以上的由主管副总签字认可。寄给销售分公司的,由经办人注明该销售分公司及负责人名称,并经部长签字证明,费用由分公司自负。寄给客户的费用由客户自负。

  3、工伤医药费发票报销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4、参加学习培训费用的报销:凡属学习培训的均须附总经理批准的通知书,报销时培训费开支单列。

  5、银行汇、贷手续费先由相关主管会计签字证明经审稽后报销。

  (九)、报销单整理、粘贴、填写标准

  1、报销单整理以同一类票据所发生的时间先后为顺序。

  2、整理有序的报销凭据,正面向上,左上角对齐,粘贴平整,中间不鼓包,两侧与报销单等宽,当报销凭据比报销单长时,折叠平整。

  3、报销单粘贴时注意不能把凭据票面的金额粘贴住,若因此发生的审稽金额与报销金额不符,由报销人自负。

  4、报销单填写(包括出差通知单填写、审批)必须用黑色的钢笔或水笔,以防日久褪色。

  5、“差旅费报销单”及费用报销单填写:部门、出差人、报销日期、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各栏费用、金额大小写等项目必须完整与正确。

  6、合计金额大写时必须注意:前面用“¤”封顶,后面用大写“零”补足。

  7、外购材料发票、邮寄发票等票据应单独粘贴报销。

  (十)、财务报销附件及要求

  1、原材料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进货检验单、数量抽检单或磅码单(以重量作单位的产品)、物料采购申请单财务联、价格变动及供方供货应附购销合同。

  2、外协外购件、辅助材料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检验单、磅码单、物料采购申请单财务联等。

  3、备品备件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物料采购申请单、备件报检单、数量抽检单或财务联等。

  4、固定资产的发票:设备购(添)置申请单、设备开箱验收单、购销合同、设备安装验收单、入库单财务联、检验单财务联等。如果购入的设备价格超出申请资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5、办公、劳保用品购货发票:入库单财务联、印刷品申请表、采购计划单。

  6、购买书籍的发票:由主管副总批准的购书申请单、机物料仓库开具的入库单或办公室登记。

  7、分公司添置资产:经批准的添置报告、资产登记清单。

  8、基建材料购入的发票:入库单财务联、基建物业部采购计划单、检验单等。

  9、基建工程发票:合同、工程决算书、验收报告。基建工程不得转包。

  10、设备安装、调试发票:合同、验收报告。

  11、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的发票:外协修理(加工)单、合同等。

  12、车队运输发票:货运单,相应的出、入库单等。

  13、零星运输发票:内容齐全的运输登记表,相应的出、入库单等;汽车带货由主管部长签字证明。

  14、公司员工发生旅游、参观费用:事先由负责人出具书面报告并注明本次预算费用总额开支标准:如住宿、补贴等,个人费用1万元以下,团体费用5万元以下的经总经理批准,超出限额经董事长批准。

  15、水电费发生的费用:管道工和电工每月申报的用水度数和用电度数。

  16、工伤费用发票:工伤证明单、工伤领导小组的处理结果。

  17、进口设备、材料的各种税费:经总经理批准的报告、合同。

  18、工作服、工作帽、捐赠品、福利费用:总经理批准单、机物料仓库入库单。

  19、名片费用:由策划部设计,主管副总批准,

  20、探望病人费用:由工会领导批准(办公室主任可参与)。

  21、报刊杂志所发生的费用: 由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最后批准。

  22、购买摄影配件费用:由策划部批准,机物料仓库入库。

  23、大宗礼品(包括广告衫、广告笔等):经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机物料仓库入库单。

  24、差旅费:经部门主管批准的员工出差通知单。

  (十一)、财务报销程序

  1、经办人必须将自审无误的发票、单证,根据附件要求整理粘贴好,送审稽员审核。

  2、审稽员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审稽签章后退还经办人,由经办人根据审批权限分别送审批人签字。

  3、经办人到相关会计(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

  (十二)、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1、由董事长审批的范围

  (1)一次送礼金额在2万元以上;

  (2)新上技改项目,包括从填土开始到工程结束(5-50万元) ;

  (3)进口设备引进;

  (4)企业经营决策,如股份制改造,对外联营、合作、投资;

  (5)对救灾等捐款、捐物3万元以下的开支费用。4-10万元由核心董事商定,10-50万元由董事会讨论决定,50万元以上由股东大会决定;

  (6)固定资产购置5-50万元,包括无形资产、进口关税费。5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7)公司的大额福利费用开支;

  (8)上交税、费、人身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财产保险等费用的报销

  (9)总经理本人经手的费用。

  2、由总经理审批的范围

  (1)固定资产购置5万元以下,包括无形资产、进口关税费;

  (2)一次性添置日常用品总金额3万元以下或单位价值3000元以下;

  (3)副总经理、副总级差旅费和出差纯差旅费400元以上的员工的报销由总经理批准签字;

  (4)招待费用、乘坐飞机费用由总经理批准签字;

  (5)一次送礼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

  (6)广告费预算内的审批;

  (7)租赁、融资、借款利息;

  (8)各种培训、报名、聘用师资的报销;

  (9)员工旅游等发生的费用的报销,一般福利费用的报销;

  (10)上级有关部门发生的费用报销;

  (11)由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陪同关系单位、政府部门来公司参观指导的费用报销;

  (12)直线电话、手机费按限额凭票报销;

  (13)汽车修理费用的报销;

  (14)设备安装、就位费用的报销;

  (15)采购货物总价值在20万元以上;

  (16)办事处添置资产费用;

  (17)无明确规定权限一次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

  (18)租房费用;

  (19)工伤医药费的报销;

  (20)材料短少需要赔偿额度的报销;

  (21)水费、电费的报销;

  (22)驾驶员添置汽车修理配件、工具的报销;

  (23)各类汽车的养路费、保险费、年检、年审等政策性费用的报销;

  (24)驾驶员非人为造成的违章罚款的报销;

  (25)枫桥的伙食招待费;

  (26)其他有关费用。

  3、副总经理(总监)审批的范围:

  出差纯差旅费用400元以下的所辖部门部长以下的员工的报销

  (十三)、其他规定

  1、董事长的差旅费和日常费用报销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2、本规定有明确规定报销办法的,按标准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先由审稽审核后转交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报销单由审稽负责转交相关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3、供应部门应及时向成本会计提供价格变动数据,另外原则上3个月提供一份最新价格参照表,(具体由供应部门根据淡旺季自行调节,但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每年不得少于4次,需附目录并装订成册)。

  4、本管理规定在不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时,由财务部参照最新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提请书面修改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董事长备案。

  5、所有报销单须审稽员独立审稽,审稽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本管理规定的一切发票、单证并不负任何责任。

  6、审稽人员违反本管理标准的规定,受理并通过了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发票、单证,按报销金额的1%予以罚款,并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单证,由财务部主办会计进行监督。

  7、报销后尚有挂账的,其挂账金额超过挂账限额标准按月计扣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资金占用费,由审稽结算并在月末一次性分段,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经财务负责人复核并报劳资核算员执行。如果出纳会计未按标准扣罚利息,则扣出纳会计当月工资100元,由财务部主办会计进行监督。

  8、各正副部长、主任等,凡是超越规定的审批权限的,则每次扣本月工资5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由财务部负责监督并报劳资人员执行。

  9、所有出差人员按出差归途最后日期算起期限为七天,(连续出差的按最后回公司日期计算)逾期报销,按报销金额的0.2%按日扣除,延期30天以上报的作每天按票面额的1%扣罚,由审稽计算并执行。驾驶员出差在外,无法按时报销,则回公司后一天内报销完毕,并需提供相应的出车单以作证明,否则仍按以上执行。

  10、票证报销程序

  (1)经办人员先填写

  (2)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确认

  (3)财务审稽确认

  (4)主管副总审核签字确认

  (5)财务总监审核签字确认

  (6)总经理签字确认

  (7)董事长签字确认

  (8)出纳处报销(根据签字报销权限,主管副总权限许可的则不需经过(6)、(7)程序,总经理权限许可的则不需经过(7)程序。

  11、报销人需熟知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在送审前必须办齐一切手续。送审后的报销单不再更改。若因手续不全、单据不符合报销要求,导致报销金额与所填金额不相符的,均按审稽确认的金额执行。

  (十四)、检查与考核

  1、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2、本标准的实施由总经理会同财务部检查与考核。

  3、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5

  各党(总)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以下程序评选产生:

  1.深入发动。各党(总)支部、党小组要在广大党员群众中大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和参与。

  2.民主推荐。各党(总)支部要召开党员会,按照分配人数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小组,并于6月24日前将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小组推荐审批表上报镇党委审核。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评定。

  3.综合会审。征求纪检机关和综治、卫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涉及企业等经营性单位的组织和个人还要征求环保、工商、税务、安监、人社等部门的意见。

  4.会议审定。镇党委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综合会审的情况,结合支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审定。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一是领导班子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先进党小组的条件:要求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按照“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指导、有成效”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组建有服务团队。能够定期开展学习教育、为民服务等活动,积极参加市、镇党小组竞赛活动,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在城乡环境整治、群众文化生活、服务地方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要求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要求

  各党(总)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通过评比、表彰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开拓创新、勇于改革、甘于奉献的工作热情,为建设具有全省中等县市综合实力的幸福永安作出更大贡献。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6

  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由市本级统筹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

  2、本细则评分对象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四类人员:

  (1)士官服役满20xx年;

  (2)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

  (4)烈士子女;

  3、20xx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我市原有安置政策规定的转业士官。

  上述对象退役时已选择自主就业的执行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二、评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贡献及德才表现进行档案评分,公开选岗。

  三、评分依据和标准

  评分是对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依照退役士兵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市安置办复核。退役士兵未按时确认量化评分表的,以审查档案记载确定量化计分值。评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部队统一确定的当年批准退出现役时间。

  (一)加分评分标准

  1、军龄记分。义务兵和服现役20xx年以内(含)的士官,每服役1年计3分;士官服现役满20xx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在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20xx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2、奖励记分。在服役期间获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官人才奖,三、二、一等奖每次分别计4、8、12分;获政府特殊津贴的,计30分;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授予的每次计5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60分,总部(含多总部联合)授予的每次计70分,授予的每次计80分。战时荣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20分;战时荣获个人二等功的,每次计40分;战时荣获个人一等功的,每次计80分;战时荣获个人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0分。

  以上奖项累计计分。

  3、职业技能等级记分。初级技能(五级),计1分;中级技能(四级),计3分;高级技能(三级),计5分;技师(二级),计7分;高级技师(一级),计9分。

  职业技能等级记分以档案中《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按照其中最高等级记分,不累计。

  4、残疾等级记分。士兵服役期间因战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50、40、30、20、10、5分;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30、20、10、5、3、1分。

  残疾等级记分以量化考核时的残疾等级为准记分。

  5、烈士子女记分。是烈士子女的,计30分。

  6、其他情况记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并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周年以上的计分。其中,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1分;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2分;在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3分;在五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4分;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5分。

  艰苦边远地区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完善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政干〔20xx〕115号)列出的行政区域确认。

  从事核专业工作并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核辐射保健津贴一周年以上的计分。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

  服役期间参加过对外战争,作战地点在境内的,每1天计0.1分;在境外的,每1天计0.2分。

  符合上述情形两(含)种以上的,累计计分。

  有上述情形的,评分以退役士兵档案中原始记录为准。档案丢失或其中部分材料丢失的,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减分评分标准

  1、军纪处分。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降衔、撤职处分的,分别减5、10、15、20、40、60分。

  多次受到处分的,累计减分。

  2、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减分。退役士兵档案中有虚假材料的,该材料不计分,并在总分中予以倒扣,倒扣分值为其作假可能获得的分值的3倍。

  各种弄虚作假减分情形,累计减分。

  四、评分排序

  (一)根据退役士兵评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汇总排序,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军龄长、立功高、立功次数多、职务高、嘉奖次数多、优秀士兵次数多、任职年限长等依次确定。

  (二)市安置办将退役士兵评分成绩在南昌民政信息网站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市安置办提出复核申请。

  五、自主择岗

  (一)公示结束后,市安置办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岗位选择。根据退役士兵评分成绩排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本年度公布的安置计划范围内选择单位,并签字确认。择岗只能选择一次,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二)退役士兵放弃选择单位资格或者拒不参加选择单位的,市安置办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退役士兵选择后的剩余计划范围内指令性安置,不服从组织安排,视为放弃安置待遇,政府不再安置。

  (三)对少数单位有专业特殊要求且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经市安置办审核确认,该岗可仅由符合专业要求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分值高低选择。

  六、组织纪律

  (一)安置部门要严格评分工作纪律,规范评分工作程序,接收退役士兵档案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清楚或有疑问的,不得作为实绩评分依据。凡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须逐一核查证章、证书、喜报、通知书和登记表等原始证件;凡被评为残疾军人的,各种资料、证件必须齐全。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一律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细则由南昌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7

  为了创造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室风,本着各寝室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特制定寝室考核、评比细则。

  一、考核量化标准:

  ﹙一﹚ 出勤:

  1、不按时就寝、起床者,每人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1分。

  3、不请假擅自外出、深夜不归寝者每人次扣2分,并按学校处分条例给以相应的处分。

  ﹙二﹚:清洁卫生:

  1、清洁卫生不按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每次扣该寝室考核分1分;未打扫者一次扣2分。

  2、物品摆放不整齐者,每人次扣1分。要求被子、枕头、衣服、毛巾、脸盆、茶杯、牙杯、鞋子、清洁用具等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摆放。

  3、在寝室内、门窗上乱涂乱画乱蹬、乱张贴图片者扣寝室考核分2分,并要求进行清除还原。

  4、乱到垃圾和乱倒饭菜﹙包括方便面﹚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凡是往大便槽内扔物品者,发现一次扣2分,并责令其清除;凡是出现厕所堵塞扣值周寝室考核分5分,并负责疏通。

  5、值周寝室按时清除厕所及过道垃圾篓或桶,否则一次扣2分。

  6、生活用具、清洁用具未清理干净一次扣1分。

  7、寝室门窗﹙含窗台﹚未擦一次扣1分。

  8、不洒水扫地扣1分。

  9、厕所的打扫必须冲洗和除垢,不冲洗一次扣2分,出现一处污垢扣0.5分。

  ﹙三﹚纪律:

  1、就寝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熄灯5分钟后还在看书、说话、打电筒、吃东西,以上厕所为借口乱跑乱窜者,每人次扣1分。

  2、上课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凭班主任的准入条,在宿管员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每人次扣1分。

  3、严禁将外来无关人员带入寝室,违者每人次扣2分。

  4、严禁在寝室内打牌、喝酒、抽烟,违者每人次扣2分,并按学校处分条例给以相应的处分。

  5、不听寝室室长、值周老师、宿管员劝阻,打击报复顶撞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

  6、不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者除要照价赔偿,每人次扣2分;随意搬动公物一次扣1分。

  7、不乱拿别人的东西,捡到东西要交还失主或宿舍管理员,发现捡到物品不归还者每人次扣1分;如乱拿别人钱物,一经查实,每人次扣2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打架斗殴或欺负同学者,每人次扣2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不向楼下扔垃圾和倒水,发现一次每人次扣2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四﹚安全:

  1、进入寝室后,应马上做好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得在寝室内大吵大闹、追逐打骂、窜上跳下、打枕头战、衣物战等,违反者每人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要给与纪律处分。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乱接电源插座,不得使用各种电器;禁止把管制刀具、赌博工具、黄色书刊等违规物品带入寝室,不得在寝室内玩水、电、火等,不得攀爬窗户,一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关好寝室门,凡是没有人在寝室必须锁好门。发现一次未锁寝室门扣1分。

  4、不得将衣物、鞋子等物品挂在防盗网上,发现一次扣2分。

  5、严禁在寝室内点蜡烛,发现一次扣2分。

  ﹙五﹚水电管理:

  1、离开寝室必须关灯,凡是寝室无人灯亮一次扣2分。

  2、用水后必须关闭水龙头,发现一次用水后不关者扣当事人班级考核分2分;未找到当事人,扣值周寝室考核分1分。

  ﹙六﹚班主任管理:班主任老师必须按学校的安排晚上到学生寝室进行检查管理,未到一次扣2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1、寝室的考核扣分情况天天公布在宿舍旁的公示黑板上,每周由值周领导进行一次统计评比表彰。每寝室每周考核分总分都为10分,用总分减去扣分为该寝室得分。根据得分,每周评出文明寝室男、女各8个。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颁发文明寝室流动红旗,并在当月班级考核分中加1分。混合寝室评为文明寝室的,每个班均加1分。

  2、混合寝室的考核:出现违纪情况清出违纪人的按以上考核细则扣该生班级考核分;未清除违纪人的按以上考核细则扣该寝室人员相应班级考核分。

  3、考核具体办法:

  ﹙1﹚出勤:由管理人员负责1楼,值周教师负责2、3楼,值班班主任负责4、5楼,在晚睡预备后进行点名考核打分。

  ﹙2﹚清洁卫生:每天早上、中午由管理人员检查打分;晚上由管理人员负责1楼,值周教师负责2、3楼,值班班主任负责4、5楼检查打分。

  ﹙3﹚纪律、安全、水电管理:主要由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值周教师、值班班主任在考核出勤及清洁时要一并考核。

  ﹙4﹚班主任、值周教师、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情况由值周领导负责考核。

  ﹙5﹚值周教师、值周班主任必须在灭灯铃响30 分钟后才可离开,并与寝室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6﹚值周教师、值班班主任在离开后至第二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寝室的管理工作均由管理员负责。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8

  一、幼儿园卫生检查评比由保教主任、保健医、保健员负责。

  二、卫生工作每日、每周、每月定时检查。

  三、每周进行评比,发"最美班级"流动红旗。

  四、卫生检查评比情况作为负责卫生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之一。

  五、卫生检查评比要做好记载,并进行公平、公正评比。

  六、每学期末保教主任、保健医、保健员将本学期检查评比情况进行汇总,为考核提供依据。

现金券使用细则 篇19

  为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强化为人师表的意识,创建优美、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提高学校品位,特制定文明办公室评比办法:

  一、文明办公室标准

  1、积极向上协作好。各项工作互相帮助,学校生活相互关心,真诚相待,团结协作,和睦共事,凝聚力强;思想上进,敬业奉献,勇挑重担,不赌博,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人人争做文明教师。

  2、遵守制度纪律好。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值日值宿。按时参加各种会议、间操、升旗等活动,要展示教师崇高形象,不许交头接耳,要保持标准的会姿、坐姿、站姿;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乱窜办公室,不唠闲喀,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在电脑上不打游戏、不聊天、不看电影、不欣赏音乐,不在办公室玩各种游戏。在会议和教室中不允许接打手机。遵守请假制度。

  3、环境整洁卫生好。课表张贴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卷柜上不摆放杂物、不挂衣服,办公桌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揭示板清洁,书写工整。地面、桌面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桌椅门窗墙面整洁无印痕无蛛网;卫生角整洁,脏水、垃圾及时清倒;玻璃清洁明亮。每个窗台至少两盆花。不乱泼脏水,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4、文明礼貌形象好。衣着整洁得体,上班戴胸卡,在校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不戴耳机,仪表端庄。女教师不化浓妆,男教师不留长发。语言规范健康,不喧哗,不说粗话、脏话,不打骂、不歧视、不挖苦学生,遵守教师应事忌事、应语忌语。

  5、安全保卫节约好。爱护公共财物,及时关闭灯头水头,节约水电,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好。

  二、文明办公室评比细则

  采用扣分制,总分100分,96分以上可评为文明办公室。

  (一)办公秩序(10分)

  1、不请假私自外出,个人除按考勤有关规定处理外,每人次扣5分;

  2、迟到每人次扣1分(上下午),早退每人次扣2分(中午和下午);

  3、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每人次扣2分;

  4、未经允许不参加会议、间操、升旗及活动每人次扣2分;

  5、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欣赏音乐,每人次扣5分;

  6、在办公室玩扑克每人次扣5分;

  7、办公时间喧哗,扣1-5分;

  8、无故乱窜办公室、唠闲喀扣1-5分;

  9、同事之间闹矛盾、公开吵架,扣5分。

  (二)环境卫生(10分)

  1、没打扫,扣1-5分;

  2、地面、桌面有灰尘、烟蒂、纸屑扣1-3分;

  3、课表张贴无序,室内、办公桌及物品摆放凌乱,每处扣1分;

  4、墙面、窗台、门窗玻璃有灰尘,扣1-3分;

  5、室内垃圾、脏水不能及时清倒,1-2分;

  6、乱泼脏水,随地吐痰,有吸烟者分别扣1、5、5分;

  7、盆花数量不足扣1-6分;

  8、卷柜上摆放杂物、挂衣服每处扣2分;

  9、办公桌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每处扣1分;

  10、揭示板不清洁、乱写扣2分。

  (三)衣着仪表

  1、上班没戴胸卡扣1分;

  2、穿拖鞋,戴耳机各扣2分;

  3、女教师穿奇装异服、化浓妆;男教师留长发、戴首饰每项每人次扣1-5分;

  4、说粗话、脏话,打骂、歧视、挖苦学生每项扣1-5分。

  (四)爱护公物

  不爱护公共财物扣1-5分;

  不按时关灯扣1-3分(视时间确定)。

  三、检查办法

  1、由工会牵头,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总保处及工会委员和组长共同组成检查组,每周不定时抽查若干次。

  2、每月由办公室进行成绩汇总,打分排序,经评比认定文明办公室资格。文明办公室的认定采取达标制,不采取名额限定制。

  四、表彰奖励

  1、被评为文明办公室的,在校园简报上通报表扬,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每学期评定一次,下一个学期初授旗。

  2、对达不到文明科室的部门,除口头批评、告诫外,视实际情况还要通报批评直至扣发当年部分年终奖金(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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