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管理制度

第1篇:出租房屋使用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使用管理制度

一、住户不许自行拆改住房和室内设备,不许随意在墙壁、地面 上开门挖洞。 二、宿舍区公共活动场所内,住户不得任意盖小房、消防通道、 地下管道和院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 三、楼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严禁随意拆动、改装。 四、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 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五、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除按电业局规定罚款外, 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六、户用煤气表的修理、更换、电表测试等费用由住户自理。 七、户内碰锁、电视接收端盒、引线、灯泡、灯管或增装*座、 灯具、风扇、玻璃等非房屋设备一律自费解决。 八、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第2篇: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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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根据*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 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 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 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 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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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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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六、 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 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 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承租方的安全。

九、 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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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公租房管理制度

修武一中学苑公租房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公租房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本县以外户口的教师。2、刚毕业未婚教师。3、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0㎡的已婚教师(必须出具户口簿、房产*原件、房管局出具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0㎡*)。4、有子女在本校就读的教师可申请入住公租房。5、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有早读、晚自习的教师,在行政楼已安排住宿的不再安排公租房。6、有子女在本校就读的教师和学生需家长陪读的优先安排高三年级,需提供村委会开具进城务工*或房管局出具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0㎡*。7、学校贫困生原则不安排公租房。

二、申请程序和管理规定

1、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租房管理工作,租赁程序由教师或家长填写租房申请表,班主任、年级主任、主管校长校长签字后,领导小组审查后,按租赁方案安排租赁;租赁协议期满后,再按以上程序重新申请、租赁;有特殊情况需要长期租住的,本人向学校公租房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在原房屋居住。一年租期满后本人不主动申请租赁或未一次*缴纳押金,则自行搬出租赁房;若本人调离或退休,在调离或退休后一周内

搬出租赁房。

2、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合租、转让或转借。一经发现,取消入住资格,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3、租金在签署租赁协议后按照规定一次*缴纳,不得拖欠房屋租金。不得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按时交纳卫生费(0。4元/平方米月),在签署租赁协议时,一次*缴纳一学期或一学年;水电费(根据学校水电费收缴标准),每季度缴纳一次。

5、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对学校安排的房间进行改造,如确实需要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报房管中心同意后再进行改造。

三、租金收缴标准:按照县房管局相应政策收取租金。租赁人获得申请后,缴纳住房押金800元。

四、公租房财产管理:爱护房屋及各种设施设备。教师住房前,需签订房屋财产协议,退租时经检查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公租房补贴规定:1、单身教师(主要指刚毕业未婚教师),本人申请后学校安排入住公租房,每年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婚后继续在公租房入住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2、公租房入住其他教师,家庭条件确系困难的,本人向学校工会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由工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六、其他要求:

1。 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努力营造文明卫生整洁的居住环境。认真做好房间周围卫生,处理好邻居关系,尊重同事、珍惜友谊、维护团结。

2、入住教师、陪读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做好陪读,非直系子女严禁入住。总务处负责对陪读等有关情况督查工作,发现家长一次没有在公租房陪读的,全校通报。第二次取消入住资格;发现有非直系子女入住的,取消住房资格。 3、严禁在房间猜拳酗酒,高声播放音乐,喧哗吵闹。

4、 严禁在房间聚众赌博或做其它违反国家法规的事,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理并通报*机关。

5。 应做好居住房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房间里用电设施的安全情况,不在房间里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热设施,认真保护好门窗,离开房间时注意关好门窗,夜间外出的教师应于晚上11点前返校。

6、公租房月亮门开放时间为早中晚上下班时间,其余时间关闭。学生家长和餐厅员工只能从东大门进出,学生只能从月亮门进出,教师上下班期间只能从月亮门进出,所有入住人员进出必须佩戴胸卡,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修武县第一中学

2023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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