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心”与“史德”历史论文

“素心”与“史德”历史论文

  在中国古代史学理论发展史上,关于史家主体修养的探讨是一个重要问题。梁启超所谓“史家四长”说即是对这个探讨的总结和概括。在这一理论成就的形成过程中,唐代史家刘知几的“史才三长”说及清代史家章学诚的“史德”说是关键环节。当然,任何学术成果尤其是理论上的突破,都必须以一定的思想积累为前提与基础,这种积累首先必须是学者个人的,而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讲,它更是社会的与时代的。因此,从孔子、孟子的时代起,我们就可以发现与此相关联的某种论述,并为史学界所重视。本文所要讨论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刘勰在其理论名著《文心雕龙·史传》篇中所提出的“素心”说,它亦可视为从孔、孟到刘、章发展过程中的思想成果之一。从史学理论发展的大势来看,这一理论概括与刘、章之说,具有明显的内在联系。

  一 “素心”说的提出及其史学含义

  (一)“素心”说的提出与确认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介乎汉、唐两大盛世之间的分裂时期。政权更迭、民族融合、儒学中衰、玄学大倡,成为突出的时代特征。在以上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与推动下,史学走上了迅速、多途发展的轨道,形成了“蔚为大国”的繁盛局面。史学著作数量激增、史书著述形式和体裁的多样化、修史制度正规化、民族史学的兴起与蓬勃发展、私人修史发达,均构成史学“蔚为大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最终导致了史学在学术思想及目录学中的地位得到确认。然而,与此同时,学术与政治、求真致用、文辞与内容等各种关系,亦由于受时代影响而体现出不同程度的矛盾,史学发展面临新的问题。

  史学的兴盛与其同时存在的诸多弊端,为史家主体修养理论的探索与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课题与发展契机。如张辅的《班马优劣论》、干宝的《史议》及范晔的评司马迁、班固,裴松之论评价史事,是从才与识方面出发立论,而时人对华峤的评论“博闻多识,属书典实,有良史之志”[2],则重在从学与识的角度论史家修养。在史家著史态度方面,最突出的论点莫过于要求史家恢复据事直书的实录精神。“直书”已不仅是对某一个史家的赞语,而是成为评论史家优劣的基本标准。这反映了这一认识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过程,而这种发展又是同史学领域中两种作史态度的对立、斗争相联系的。北魏太武帝诏崔浩国实史,令其“务从实录”;崔鸿私撰《十六国春秋》,自称要将旧史“删正差谬,定为实录”[3];常璩在撰《华阳国志》的过程中,对旧史记载中多怪异传说的虚妄做法,予以尖锐的批评等等,都反映了史家对于史学客观性的自觉意识。

  在社会历史与学术环境影响之下,刘勰撰成《文心雕龙·史传》篇就不是偶然的了。加上他所具备的“博通经论”、“长于佛理”[4]的自身条件,使其长于从理论角度分析、归纳前人成果,也使得他的“素心”说具有了重要的启迪意义。

  《史传》篇勾勒了从文字产生到《尚书》,再到当时的近代史学发展的大致脉络,因此,被人们认为是一部小型的史学发展史。从史学理论的角度看,刘勰所论至少具备了这样几方面的价值:首先,他认为,史书是备载前言往事、令后人“居今识古”的重要媒介。没有它,人们对“岁纪绵邈”的自身历史就无法确切了解和认识。这一认识包含着对历史与史籍(史学)加以区分的思想,在史学理论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以《尚书》、《春秋》、《左传》为代表的古史著作,除了真实可信之外,其最大也是最重要的特点,乃在于它们“彰善瘅恶,树之风声”、“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戒”[5]的伦理教化功能和贻鉴后世的政治功用。也就是说,史书不仅要求其真,还必须在此基础上,体现、阐扬一定的政治伦理标准,即“理”。这事实上已经点明了我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两个基本标准,同时,也为他进一步拓展自己的论述确立了正确、全面的着眼点;再次,他不仅运用这两条标准对战国以来的史职、史家、史著演变情况作了条分缕析的评价,而且就其“偏驳不伦”、“疏谬少信”的原因作了分析,即“追述远代,代远多伪”,“俗皆爱奇,莫顾实理”,“记编同时,时同多诡”。在这几方面认识基础上,刘勰提出,为了恢复古代史学的面貌,必须提出与时弊根本相对立的理论观点,加强史家主体思想修养:“析理居正,唯素心乎!”只有具备了“素心”,史家才能避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修出符合古史之意的著作来。

  这里,在对“素心”进行理论分析之前,必须说明的是:当前流行的各家注本中,关于《史传》篇有不同主张,关于其“素心”一词,则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以金毓黻先生、陶侃如先生为代表,认为“析理居正,唯素心乎!”的“素心”当依清代黄叔琳的辑注本,改为“素臣”,指左丘明[6];一种以范文澜、杨明照、周振甫、赵仲邑等诸位先生的观点为代表,他们均沿袭纪昀对黄注的评论,认为原本中的“素心”文意通顺,可不必改为“素臣”[7]。由于黄注属推测之言,并无他本做为旁证,而在《文心雕龙·养气》篇中,亦有“岂圣贤之素心,会文之直理哉”之语,用法与《史传》篇非常相似,含义亦与后者相同。前后对照,笔者认为,原本中的“素心”一词没有修改的必要,故本文论述,均以范、杨、周诸位先生的注本为依据展开。

  (二)“素心”的史学含义 所谓“素心”,范文澜先生认为,“素心,犹言公心耳”[8],周振甫先生亦把它释为“犹公心,言心无偏私”[9],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公正之心。它要求史家在著史时,具备一种无偏私的心态,不受个人情感和时风势利等主、客条件的影响。以达到“析理居正”的目的。那么,何谓析理居正?金毓黻先生有很精到的解释,他引用《史传》篇中的原文说:所谓“析理”,指的.就是“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所谓“居正”,即指“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依照金先生的解释,再联系《史传》篇中所贯穿的思想内核,是否可以认为,“素心”在理论上的内涵,包括据“理”与据“事”直书两个层面上的内容。即要具备“素心”,就既要有道德伦理的精粹修养,做到严格依“理”修史,同时又以“文直事核”作为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史之材的标准。这里的据“事”直书,表现为史家服从史实,据“理”直书则表现为史家在理性分析基础上,对史实的超越与驾驭。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有了可靠的史料,才有可能抽象演绎出合理的主观结论;而正确的理论指导,又是保证史家真正做到直书的前提条件。关于它们在史学批评史上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首先,关于史学批评的标准。史学批评,尤其是在评论史家应具备什么样的素养去提炼、总结、解释史料,反映客观历史时,运用什么标准去实施这种评论,是一个关于史家修养的重要理论问题。在此问题的探讨进程中,刘勰的“理”具有重要的历史影响。关于史家的主体修养问题,孔子时代就已经有了相关论述。他盛赞南史、董狐的直书精神,即属此范围之内的议论。然而,这里的“直书”并不仅仅是要求史家据“事”直书,同时更包括了据“理”直书的内涵。被孔子称为“良大夫”的赵宣子,只因逃亡未来得及出境,就不得不为与己无干的弑君事件负责。虽然很可惋惜,但在史学真实性与礼制产生矛盾时,孔子认为,宁肯牺牲前者,也要保证后者的最高权威及其连贯性。由此可见,笼罩在史家“直书”精神上的伦理色彩是显而易见的。孔子以后的历代史家在经学逐渐走向独尊的政治、学术背景下,无不以“圣人之旨”,即孔子自称为“窃取”的“义”为指导品评、撰述史著。史著是否有益于风化名教,逐渐成为判断其价值高下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政治伦理性的“理”做为一条评判史家的具体标准,从中国史学产生起就一直存在着。但是,与此同时,它却从未被从抽象理论的高度,作为与史家主体相对应的客观标准来讨论过。而刘勰敏锐地从“腾褒裁贬”、是非无准的现实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他认为是客观存在的儒家之“理”,作为品评史家的根本原则,即在“析理居正”中,揭示了史家主观上达到“居正”的客观标准是“理”。这意味着,刘勰已经注意到了史书著作过程中的主、客观关系问题,已意识到作为史学著作的撰写者,史家的才学、见识及其他素养,都会影响到反映客观历史时的客观性,并进而影响史著的真实性和思想性。因为“爱奇之心,古今一也”,所以必须有一个客观标准来对史家主体活动加以约束与衡评,以保证史书的质量,使其成为“万代一准”的传世之作。这正是刘勰提出“析理居正”的认识思路。一千多年以前,刘勰顺此思路,提出以“理”为客观标准,以“素心”为主观制约,试图从理论上对主客观之间的矛盾予以解决,应当说是超出前人与时人的卓越见识。当然,把主观上的“理”作为客观标准来约束、指导史家主体的撰史活动,在史学理论与实践中都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它为古代史学以唯心史观为指导,以及其中大量存在的曲笔现象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其次,与据“理”直书的原则指导性相较,据“事”直书侧重于从著史态度与史学实践方面对史家提出要求。它要求史家在编撰史书过程中,尽可能地趋近于客观事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排除来自主、客观两方面的干扰。即在面对史料缺讹、时风势利时,史家要以客观、冷静的头脑和不畏强御、不流于俗的独立精神,去进行史著的取材与撰述工作,努力做到“信”与“真”的要求。史书求“信”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是史家在选取史料方面应有的态度。从孔子的“多闻阙疑,慎言其余”[10]开始,我国古代史家都以不同的方式身体力行着这一原则。在《文心雕龙》中,刘勰亦提出,“史、论、序、注,则师范于核要”[11],明确地把真实而简要做为史著的基本特征。他认为,要达到“信史”的标准,就必须首先摒弃“俗皆爱奇,莫顾实理”的错误心理与做法,以严肃审慎的态度“追述远代”。他多次提到孔子的“多闻阙疑”的观点,认为这是史家著史应有的基本态度,“史之阙文,圣人所慎”[12],“盖文疑则阙,贵信史也”,强调“疑则传疑”的传统性,更强调这种留诸后人之求实做法的必要性。另外,史家还要做到“多闻”,博学广闻是“信史”存在的另一必要前提。这样,才有可能“诠评昭整,苛滥不作”。总之,史家既要博学广闻以保证史书征而有信,又要善于辨别、去取史料,发现问题并认真对待。这是“信史”问题的两个方面。认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客观处理撰史过程中的史料问题,显然十分有益。这样全面地从史学工作角度提出“多闻阙疑”的撰史态度与原则,在中国史学批评史上尚属首次。

  史书求“真”是据“事”直书的另一种表现方式,亦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之一,是对史家处理外部人为干扰因素时所持态度的要求。孔子的“书法无隐”是在称赞个别史家时提出来的。而魏晋南北朝时期,“直笔”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意义上的史家作风的观念。刘勰认为,当时之史多诬矫不实,“勋荣之家,虽庸夫而尽饰;迍败之士,虽令德而常嗤。理欲吹霜煦露,寒暑笔端”。而造成这种是非颠倒的状况的原因,在于史家与史书撰述对象之间往往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即“世情利害”的现实。因此,史家不避强御、直书史事的精神就更应加以提倡与赞扬。惟其如此,才能使史书具有“万代一准”、贻鉴后来的重大功用。在这一认识基础上,刘勰提出:“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农夫见莠,其必锄也。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焉”。[13]把“奸慝惩戒”的伦理教化功能做为“良史之直笔”的根本表现与重要内涵,这一方面反映了伦理尺度对刘勰史学观点的深刻影响,反映了据“理”直书与据“事”直书的内在必然联系;另一方面,用“农夫见莠”和“万代一准”来说明“良史之直笔”于史学发展的根本意义,则突出反映了刘勰从理论角度对此问题的深刻理解与高度重视。

  刘勰之贵信、求真,与其据“理”直书的要求一样,是建立在对史学活动中主客观关系认识基础上的。这就使他有可能从理论角度较为全面地考虑史家主体著史态度的调整问题,从而把“信”的要求溶入对据“事”直书的理解中,进一步扩大和丰富了传统的“直书”说,同时也使他的“素心”说作为对史家主体的要求,具备了更为丰富的层次、内涵。

  二 “素心”说与刘知几的“直书”论

  《史传》篇产生以后,对后世史学界尤其是刘知几的《史通》产生了很大影响。事实上,刘知几在《史通·自叙》篇中就曾指出:刘安《淮南子》、扬雄《法言》、王充《论衡》、应劭《风俗通》、刘劭《人物志》、刘勰《文心雕龙》是其最为重视的六部著作,“固以纳诸胸中,曾不慸芥者矣。”对此,从胡应麟、黄叔琳到范文澜、金毓黻、傅振伦、蒋祖怡等诸位先生均有论及。他们认为,刘氏之《史通》,无论在结构、思路,还是在具体观点上,都与刘勰之《史传》篇有密不可分的关联。笔者认为,从思想发展脉络角度来看,同为不苟于世俗的理论家,刘勰关于史学的分析与归纳,必然会给刘知几以种种启示。《史传》篇对《史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在史家主体修养理论方面,二者之内在联系尤为突出。

  (一)对史学社会功用的重视 在对史家“直笔”的重要性认识方面,刘知几与刘勰的探讨,都是以对史学社会功用深刻的见解为基础的。刘知几认为,从个人角度而言,史学可以给人以启发、教育,懂得“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从国家角度而言,史学可以起到“劝善惩恶”、激浊扬清的思想教育作用和社会效果。所以,“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14]正因为如此,他才给史家直书的著述态度以极高的评价。在《史官建置》篇中,他把史家分为三个等级:“彰善贬恶,不避强御”之史为上等;“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者为中等;“高才博学,各重一时”者为下等。由此可见,“直书”在他的论述中,乃是一名史家最重要、最高尚的职业道德。而刘勰则在强调史学“奸慝惩戒”的伦理教化作用之外,侧重于从“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的历史垂鉴观出发,去认识史学“万代一准”的深远意蕴。这种区别是由他们各自所处社会、学术环境的不同造成的。但是,从重视直笔、实录之于史学的根本意义这一角度来说,二者又是一致的。

  (二)对名教的重视 如上所述,刘勰“素心”说之重要特征是据“理”直书,儒家名教思想是其直笔论的根本原则,在“理”与“事”有所抵触、矛盾时,后者无疑当服从前者的需要。这一点在《史通》中,得到了更为全面的体现与阐发。《直书》、《曲笔》篇中,刘知几对直书精神与直述史事的史家以极高的评价,认为这种“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的精神,“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15]。与此相对应,对那些“持谄媚以偷荣”者,刘知几则给予了无情的鞭笞,认为此乃“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16]可见他赞成实录、主张直笔的态度之明确与坚定。然而,对维护“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的曲笔,他却表示了相当的保留:“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这与刘勰“若乃尊贤隐讳,固尼父之圣旨,盖纤瑕不能玷瑾瑜也”[17]的态度相较,其思想上的相通之处显而易见。刘知几还认为,“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 ⑥,把史家的直、曲笔直接与其人格高下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论述。值得注意的是,刘知几的上述两段论议,都分别置于其《曲笔》、《直书》篇的开首。由此似可进一步说明,“名教”观念不仅在刘勰、刘知几那里是一脉相承的,而且是不断被强化的。

  (三)“直书”论的理论进展 刘知几之“直书”论与刘勰 “素心”说相较,其在理论上的发展之处在于,前者在罗列直书、曲笔的现象及分析其产生原因时,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层次上都进一步具体与丰富了。如他认为史书曲直与史家品格高下、正邪密不可分,与“可为”、“不可为”之时代环境有关,与“事涉君亲”的现实相联等观点,即是直书论具体化的明确表现。尤为可贵的是,刘知几还把“直书”论纳入到史家主体修养理论框架之中,从而使其内容进一步充实与提高,并使其理论地位得到确认。在与礼部尚书郑惟忠的谈话中,刘知几首次较为完整地提出了才、学、识的史家修养理论,而其中“识”的内

  涵主要即指直书精神,“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如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18];在《史通》中,直书、曲笔问题被专列单篇加以讨论,本身就表明了对此问题认识的深刻与重视。另外,在分析曲笔著史的各种表现时,除了对历史上较为明显的曲笔加以贬斥以外,刘知几还认为,“史之不古,代有其书,苟其事已彰,则今无所取。其有往贤之所未察,来者之所不知,今略广异闻,用标先觉”[19]。他通过对《后汉书·更始传》及《三国志·刘后主传》等史书记载的具体分析,认为这些不易发现的曲笔,更应引起后人的充分注意。这种把曲笔作史区分为两种情况的做法,不仅丰富了其理论内容,而且更重要的是传递了这样一个思路:所谓直书、曲笔,可能贯穿于史家著史的各个环节,后人应通过分析与辨别,进行认真研究。将这一思路与章学诚“史德”论把文章撰述全过程纳入考察范围的做法相较,不难发现其中亦有相通之处。但刘氏之论仍主要集中于据“事”、据“理”直书的层面上,与“素心”说在本?上属同一范畴,而章氏之说则以更为具体与理论化的形式出现,其识见更高出前者一筹。

  三 “素心”说与章学诚的“史德”论

  作为古代史学理论的集大成者,章学诚在中国古代史学理论方面,做了许多总结、提高、创新的工作,“史德”即是其中关于史家思想修养的重要概念。而这一理论观点的提出与阐发,一方面是受到刘知几“史才三长”说的启示,另一方面又与刘勰“素心”说在理论上颇有关联。关于前者,论述已多,此不赘述。关于后者,笔者认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史家思想修养的理论探索 章氏之“史德”论与刘勰之“素心”说,均是在前人基础上,对史家思想修养理论的总结与探讨。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吸收了自孔子以来所倡导的“书法无隐”的精神内核与实质,然后从理论上提出普遍著史原则。刘勰是从当时史学发展的具体情况出发,详尽分析了虚妄之风产生的原因、现象,进而提出史家当养“素心”以修史;章氏则主要针对埋头考据、不求学问经世的偏颇学风而发论,他认为,“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三者兼备,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史学,决不可偏于一端。但同时,三者之间有些因素又是“似之而非”、“似公而实逞于私,似天而实蔽于人”[20]的。因此,“著书者之心术”不可不考,“史德”乃为构建史家基本素养与人格的重要方面。所以,章学诚之“史德”与刘勰之“素心”,背景、内涵虽不尽相同,出发点与思想本质却是一致的,即史家著史的心术修养与著史态度,均应在理论上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是他们共有的卓识。

  (二)传统名教的思想指导 “史德”论与“素心”说之共同点还在于,二者都以传统的伦理道德为其指导思想与显著特征。如前所述,据“理”直书是刘勰“素心”说的主要内容;章学诚则认为:“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虽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述者之心术矣”。我们认为,此处之“天”的概念,具有客观历史、历史发展规律的特征,是接近近代科学精神的进步因素,是章学诚对前人的发展与推进。但同时,他又把“通六艺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21]引入史家心术的修养途径之中,认为封建伦理与史学客观性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通观《文史通义》,这一结论可说是来源于两点认识:其一,史传作为一种文体,源于六经。章学诚提出,后世文体于战国时皆已具备,而“战国之文,其源皆出于六艺” [22];其二,从“六经皆史”的理论观点出发,六经都是史,且是最高规格的史,那么,后世史家就应当从中汲取各种认识上与方法上的营养,而学习前人,把握其思想精髓与思维方式至为重要。这样,通达“六艺比兴之旨”,而后才可以、才能够讲“春王正月”之书,就同时兼备了学术上与逻辑上的合理性。这一方面说明了他的“史德”论的历史局限,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在为史家主体活动找寻客观标准方面,所作的可贵探讨与努力。《史德》篇中,章学诚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极力辩明《史记》和《离骚》的符合名教,其目的无非在于向人们证实,前代流传下来文史名篇,尤其是具备了撰述圆通之义的《史记》,是不可能、也不会“怨诽及于君父,且以是邀千古之名”的。否则,不仅著作者本人属愚不可及、异想天开,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行,而且缺乏名教伦理为其思想内核的史著,是没有资格流传后世的,“愚不安分,名教中之罪人,天理所诛,又何著述之可传乎?”最后,他还意味深长地指出:“好善恶恶之心,懼其似之而非”,简单的褒直贬曲不足为史家心术,能够辩明那种于六艺精深之处的“似之而非”的是非,才可称得上是真正史家的心术。

  (三)关于影响史著客观性的因素。章学诚引用了文章撰述论中“气”、“情”的概念,从具体操作时的状态入手,探讨不同的气质、风格及情感对史著公正性的影响。作为一个文论家,文章之“气”、“情”是刘勰在《文心》中探讨的重要问题。而章学诚则把气情之说引入史学著作论中,从而使其论述更为深入与全面。“凡文不足以动人,所以动人者,气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气积而文昌,情深而文挚;气昌而情挚,天下之至文也”。文章的外在气势及引人程度,均取决于史家个人内在气情真挚与否。然而,正是这种气与情,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史著的客观性。“气合于理,天也;气能违理以自用,人也。情本于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史之义出于天,而史之文,不能不借人力以成之”。这就把史家的气质才力与史学的客观性、公正性结合在一起:“气”是著文的必要前提,有了一定的情感才能够进行写作,而言辞又是沟通客观历史与史学之间的桥梁。因此,言辞和决定言辞面貌的“气情”,就对史学客观性产生了影响。如果这种“气”合于理的要求,与其相应的言辞就会真实地反映客观历史,反之,史家的主观成分就会增多,史著的客观性必然要受影响。所以,“文非气不立,而气贵于平。人之气,燕居莫不平也。因事生感,而气失则宕,气失则激,气失则骄……文非情不深,而情贵于正。人之情,虚置无不正也。因事生感,而情失则流,情激则溺,情失则偏……其中默运潜移,似公而实逞于私,似天而实蔽于人,发为文辞,至于害义而违道,其人犹不自知也。故曰心术不可不慎也”。这说明气情的平静于史之公道大义的重要性,它们于不知不觉中“害义而违道”,史家应当慎而又慎之。这种结论与刘勰之“岂圣贤之素心,会文之直理哉!”的感叹,其根本点与落脚点都是相同的,即气情之发为文辞,都不能违失两条客观标准——名教与事实。

  当然,章学诚的“史德”论虽然在许多方面都与刘勰之“素心”说有相通之处,但二者无论在内容的全面广泛,还是在论述的深度与层次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毋庸置疑,《文心雕龙·史传》篇对后世史学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就总体而言,《文心雕龙》仍属主要论文章创作的著作,“素心”只是作为一个理论概念被提出,故而缺乏更进一步的论述,因此很难说已经具备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而章学诚却充分认识到了史家思想修养在著史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史德》篇在《文史通义》中是作为专篇出现的,章氏亦是从一个史家的角度去探讨史家“心术”的。这样,他在理论上就能发前人所未发,成其一家之言。大而言之,“史德”论是与章学诚针对空谈义理、埋头考据的学风而发论的根本出发点相关,又是与其史义论、道器论、六经皆史论等其他史论观点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小而言之,它包含了史学专业素质、历史哲学、文章撰述等方面的内容,而与此相关的“天人”、“公私”、“气情”等概念都相为发明,密切联系,统一于“史家心术”的命题之下,从而构成了“史德”论综论文、史、道的理论框架。而每一个单个问题与概念的论述,也因此而具有了理论上的全面性与层次性。以对“气”的理论阐释为例,章学诚明确地把它引进史学著作的过程论中,系统、条理地阐明了它是如何影响史著的客观性,又是如何影响到史书文辞,进而影响文质关系的正确体现,然后把熟习儒家经典作为适当把握“气”之分寸的关键途径,从而把气——文——史——道有机地联系起来,有效地为其“史德”论提供依据。这既是二者在立论角度上的区别,也是二者在理论论述上的高下之分。

  [1] 梁启超 《中国历史研究法》,第1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2] 《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

  [3] 《魏书》卷六七《崔光传附崔鸿传》。

  [4] 《梁书》卷五十《文学下·刘勰传》。

  [5] 《文心雕龙·史传》。

  [6] 参见:金毓黻《〈文心雕龙·史传篇〉疏证》,《中华文史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陶侃如《文心雕龙译注》,齐鲁书社,1981年。

  [7] 参见: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出版;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赵仲邑《文心雕龙译注》,漓江出版社,1982年版。

  [8] 范文澜 《文心雕龙注》,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9]周振甫 《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10] 《论语·为政》。

  [11] 《文心雕龙·定势》。

  [12] 《文心雕龙·练字》。

  [13] 以上俱见《文心雕龙·史传》。

  [14] 《史通·史官建置》。

  [15] 《史通·直书》。

  [16] 《史通·曲笔》。

  [17] 《文心雕龙·史传》。

  [18] 《旧唐书》卷一百二《刘子玄传》。

  [19] 《史通·曲笔》。

  [20] 《文史通义·史德》。

  [21] 《文史通义·诗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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