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范文十五篇

幼儿园英语/德语:幼儿园,原名卡纳幼儿园,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它过去被称为蒙古族托儿所和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工作条例》,幼儿园是为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提供照料和教育的机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果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传染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构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机构领导,机构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管理中心,2小时内管理中心应该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

  机构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机构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机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机构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尹校长

  副组长:杨秀峰

  成员:校医后勤人员政教处学科组长班主任

  (二)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机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机构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机构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机构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机构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机构卫生投入,切实改善机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机构卫生规范化管理。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1、严格执行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机构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3、在机构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机构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机构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机构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机构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5)机构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机构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机构停课,机构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委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机构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机构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机构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第3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班主任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晨检内容有:统计本班缺勤学生的姓名,查问缺勤原因等,发现情况,要立即报告校医室;检查、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观察学生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发现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等症状的患者,及时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带其就医;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卫生室。
  2、 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进行查验,班主任在见到医务室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3、 各班晨检情况日报告工作可以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监督员),在当日第二节上课前,按规定格式上报学校晨检报告单。地点在二楼广播室,联系人为吴宏老师。
  4、 吴宏老师负责对晨检情况日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加强针对性指导和督查。
  5、 所有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有晨检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疫情报告人)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二、疫情报告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监测报告流程

  2.处置措施

  幼儿晨午检

  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情况时,由班主任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

  (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报告医务室。保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根据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

  (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按照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

  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

  (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常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

  (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2)当发现师生中出现NCP或疑似NCP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立即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配合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3.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QQ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第5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6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姓名:刘某某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g?/p>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5、负尙幼儿园传病度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7、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对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情等突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某某,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7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传染病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我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午8点30至8点,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专业学科组长负责对本班师生进行晨检,午检。
  2、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要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3、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专业学科组长为各班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任。
  4、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专业学科老师对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及时报告。
  5、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第8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零报告制度范本}.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医张春红,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

  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医务室张春红。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张春红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和区教育局(xxx)。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校医张春红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1:30之前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9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亲密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10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5)由保健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2次报告保健医。

  2.保健医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第11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第12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12:00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第13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有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卫生行政府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第14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023年我们度过了不一样的新年,武汉疫情爆发,全国各地的孩子们开学延迟,2023年6月终于在希望与憧憬中迎来幼儿园复学。新冠疫情给幼教工作者敲响了警钟,给予新时期幼儿园的生活教育新的挑战,积极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幼教工作者如何正视疫情,去除恐慌和焦虑的情绪,重新审视幼儿的生活,积极准备好开学后的幼儿园管理防护工作,保障幼儿一日生活健康、有序、有价值的开展。现将2023年春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工作体系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一把手任组长,成员为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等,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下设疫情防控组、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和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2、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加强与属地镇(乡)街道、村社的联防联控。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完善开园准备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注重摸底排查,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做好疫情监控报告。各班班主任登记幼儿及家长是否有外省籍和武汉人员接触史,掌握班级孩子假期动向。对假期从湖北地区返回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内人员的师生,每日跟踪指导,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如果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开学后教职员工及幼儿实行每日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防控工作。

  三、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以及消毒通风制度

  疫情期间本园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值守幼儿园,值班人员每天做好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登记,并加强幼儿园人员出入管理、体温检测、有无佩戴口罩;搞好消毒、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幼儿园每天安排专人做好幼儿园学校消毒工作,利用消毒液稀释喷雾,对幼儿园的教室、办公室、走道、厕所、操场等环境进行定期消毒。设立隔离观察室,用于暂留晨(午)检中发现体温异常的师生,避免交叉感染。全面做好各类场所的日常消毒清洁,保持干净、整洁的幼儿园环境。

  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幼儿园垃圾日产日清,相关废物要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四、落实延期开学及开学后各项举措

  制定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并制定和完善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储存消毒片、额温枪、红外线体温枪、消毒水、消毒酒精、防护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防护到位。

  五、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和心理疏导,科学安排教学活动

  疫情期间,本园注重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在美篇、班级群分享亲子体育活动,与家长及时沟通孩子们的学习状态和心理状态,并及时发现孩子的问题。并通过微信等方式给孩子发在家观看绘本、听故事、做手工、唱歌、幼儿游戏、帮家长做家务等方式来丰富孩子的假期生活,有效加强师生思想引领与心理疏导。

  幼儿园日常管理,针对延期开园后幼儿园及时调整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1、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可以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通过日常讨论、小组谈话及区域活动等多种形式生成一些关于疫情的活动内容,但有关诸如病毒的产生和危害、疫情的蔓延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不宜多,更不能进行知识灌输。如果孩子感兴趣,可以展开适当的分享和讨论,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给予幼儿用多种途径表达自己对这次疫情认识和感受的机会。

  2、重点考虑到幼儿的心理状况。在回顾假期生活时,不宜过多聚焦于病毒和疫情,可以更多的分享和讨论一日生活安排、喜欢做的事、学会的新本领以及与父母的共同活动等。应该让幼儿表达活动的愿望和喜欢的活动,并努力创造条件,满足幼儿的需要。

  3、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要努力满足幼儿的心理需要,如平等、尊重、关心、接纳等,特别关注情绪紧张的幼儿,教师要感受幼儿的心理,更多贴近幼儿的心灵,通过陪伴、共同活动等多种方式舒缓幼儿的紧张情绪,帮助他们形成稳定的、积极的情绪情感。

  4、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和机会。根据幼儿较长时间居家的实际,逐步增加运动量,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体育活动,鼓励幼儿自主游戏,进行空气浴、阳光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同时了解幼儿的假期饮食状况,分析营养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为幼儿提供充足的营养。

  5、关注良好生活与卫生习惯的养成。在一日生活中,引导幼儿懂得健康的重要性,学习如何保护自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要关注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

  6、关注环境教育。让幼儿有更多机会走进大自然、接触大自然,并与他们分享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和好奇,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幼儿了解自然,理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感受友好、平等、珍爱的重要意义。通过关于环境的教育、在环境中的教育和为了环境的教育,在师幼的内心深处深深埋下“保护环境爱护地球”的理念。

  六、密切家园联系,发挥教育合力

  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是我园一项重要工作。疫情期间的通过微信、每篇推送的《别样假期,温馨陪伴》一系列活动帮助家长获得新的教育理念,更加科学的实施家庭教育。各班还针对不同的情况,开展家访,电话访问和当面交流等,充分的交流、沟通促进了家园一致教育。

  2023年一半已过,一半已开始,疫情还在,疫情总会过去,等到春暖花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15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xx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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