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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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xx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比照《xx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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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县属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县属其它机关、团体参照本制度执行

以前人们都爱在房前屋后堆放杂物,现在街道两旁,市内市外,都种上了绿化树。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
  县监察机关负责投诉、检举、控告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在我的同学之中,有的溜得很是娴熟,双腿收放自如,有时摆出《泰坦尼克号》里男女主人公那个张开双臂拥抱大海的姿势,

。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本地、本部门评优评先资格,对分管负责人予以告诫,并可责令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部门、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或免职,并可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告诫或诫勉:
  (一)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并采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的;
  (二)不按规定承诺本部门、本乡镇办理事项时限的;
  (三)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事项登记制度的;
  (四)服务窗口无人值班的;
  (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编制并公布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的;
  (七)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
  (八)牵头部门不履行牵头职责,或配合部门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
  (九)本地、本部门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现象的;
  (十)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不及时处理的;
  (十一)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县级部门和乡镇的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可对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该机构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可责令机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机构负责人予以诫勉或免职: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
  (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
  (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
  (五)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
  (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
  (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
  (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的;
  (四)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四)拒不执行县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县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的;
  (五)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八条追究乡镇人民政府xx县级部门的行政责任,由县人民政府或县监察机关实施;追究机关和乡镇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由任免机关或县监察机关实施

我能走进教师,走进讲堂,走进家庭,走进办公室,了解情况,把事情解决在最前沿的地方。常怀宽人之心,永怀责已之念。多年来,


  追究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任免机关实施。
  第九条责任追究调查审结应当在15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调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

诚实相伴走一生,好处也会随一生。诚实相伴至命涯,好处也会到命涯。

。处理决定作出后5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检举人或控告人

晚上我躺在家中的床上想着:“那个男孩会将摆件修好吗?他明天不会放鸽子吧?他会……


  第十条受到责任追究的机关和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起申诉。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踩进船舱,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脚下船的起伏,身体的重心也随着船一起摇晃,一个波浪经过,船晃得更厉害了,


  第十二条其他违反行政效能规定,构成行政过错的行为,依照《xx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xx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好像这一段时间我一直沉浸在网络里,没有和身边的人交流,也好久都没有仔细打量这周围的一切。


  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雕刻的很逼真,简直 像活的一样,活灵活现。我买这个摆件的初衷,不但是因为它很精致,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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