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异常处理办法
公司考勤异常处理办法
当员工考勤出现异常时,就说明员工没有遵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这时候该如何处理?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司考勤异常处理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考勤异常处理办法
一、目 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三、作息时间
1、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8小时以外为加班。
2、本公司员工作息时间,详见附件二《员工班次表》,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刷卡规定
考勤刷卡数据是计算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全体员工上下班时均须打卡,并遵守以下规定: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排队刷考勤卡,不得弄虚作假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查实,委托人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双方当事人记大过处分。
2. 员工请假均需提前一星期递交《请假申请卡》,上班临时请假者,除填写《外出单》外,还需填写《请假申请卡》。具体参照公司《请假管理办法》。
3.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可参考人事单位每日公布的考勤异常明细),最迟须在忘记打卡的第二天下班前填写附件一《补卡申请单》,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后转交人事部门办理修正。
4. 忘记打卡而未依规定递交《补卡申请单》者,当天(或该班次)一律以旷工论处。
5. 弄虚作假使用《补卡申请单》的,一经查实,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 上班打卡后无故不到岗者,除当天按旷工论处外,同时予以记大过处分。
7. 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况或刷卡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必打卡,但须经单位主管提供出勤人员名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转人事单位办理正常出勤。出现停电或刷卡系统故障时,当值保安应做好停电起止时间或考勤系统故障起止时间的记录备查。
五、产生考勤异常原因
1、漏(忘记)打卡;
2、因公外出未打卡;
3、未打上卡;
4、未按系统要求的时间段打卡;
5、停电或刷卡系统故障,打不上卡。
六、管理办法 1. 打卡注意事项:
因ERP考勤系统设定前、后两次打卡间隔时间为12分钟。即:12分钟内重复打卡(视为无效卡),系统只会识别第一次的打卡时间。如果超过12分钟再次打卡(视为有效卡),系统将会视为下时段刷卡记录,从而引发考勤异常。举例如下:
1)12分钟内重复打卡异常情况:打卡情况:假设制一课员工(班次7:50~12:00,13:10~17:20)打
下午下班卡,打卡时间为17:21,如果该员工吃完饭后又在12分钟之内来打加班卡,假设该次打卡时间为17:32分。异常结果:因为在12分钟内重复打卡是无效的,所以该员工当晚加班的上班卡将会没有。
2)超过12分钟再次刷卡异常情况:打卡情况:假设制一课员工(班次7:50~12:00,13:10~17:20)
打下午下班卡,打卡时间为17:21,过了12分钟后,假设该员工以为刚才忘记打下班卡了,又来打了一次卡,该次打卡时间为17:36。且该员工又在18:30打了加班的上班卡,并在20:30也打了加班的下班卡。异常结果:因超过12分钟再次打卡是有效的,所以17:36这次卡,系统会当作加班的上班卡,即18:30这次卡,系统会当作加班的下班卡,而真正的加班下班卡20:30将会遗失。
2. 人事单位于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当天公布上一工作日之员工考勤异常。
3〃凡考勤异常(漏打卡或未打卡)需补卡者,须在人事单位公布考勤异常后第二天下班前,提交附件一《补卡申请单》(须写明因公或因私未刷卡理由)并经课级主管及部门主管签批。作为人事单位修正异常之凭证。
4. 人事单位于每月初(1-2日)重新公布一次上月全厂人员考勤异常汇总表,凡需补卡者,须于公告发出后两天提交上月漏交之《补卡申请单》,每月4日后提交上月《补卡申请单》一律不予受理。
5、人事单位于每月初公布上月各单位补卡人员名单及补卡总次数。
6、员工不得滥用《补卡申请单》(如:员工当天上午忘记带卡,中午必须拿回卡,并由下午开始必须打卡)。
7. 凡考勤异常(漏打卡或未打卡)未申请补卡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人事单位不再另外公告处理结果。
8. 员工薪资计算依据:
1)人事单位一律依员工刷卡(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员工薪资之主要依据。
2)各单位、现场之报表、表单等资料数据,均不作为考勤及计算员工薪资之依据。
9. 旷工一天,记小过一次。连续旷工两日者,记大过一次。连续旷工三天、全月累计旷工超过四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均予以除名。
10.凡需要查询所属单位员工之考勤、薪资及递交请假申请卡、补卡申请单等工作,统一由(单位)课级主管负责到人事单位办理。
七、附表
1、《补卡申请单》表单编号:TR002-01 2、《员工班次表》表单编号:TR002-02
八、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及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30—17:00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三八妇女节半天。
第三条:公出、出差、工作时间外出
员工因公出差或工作时间外出,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案;回来时员工本人要向部门经理、综合部销假。
第二章 假 别 及 处 理
第四条:事假
1、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事假按天累计。
2、下列情况属合理事假(带薪),按实际情况批假:
1)员工凭学校或幼儿园通知参加学生家长会给假半天
2)员工婚前检查、结婚登记各给假半天。
3、事假处理:员工有事请假,每日扣全额日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免除年终奖。
第五条:病假
1、员工请病假,须出示病假证明(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须出示医保定点医院病假证明)。急诊应出示急诊证明。 2、病假的处理:
病假扣基础工资的40%;当月累计超过三天的不计算当月绩效工资或奖金。全年累计超过1个月的免除年终奖。
第六条: 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给婚假6天,双方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再加奖励假7天。
第七条:产假
1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取得生育指标生育的,在产前、产后可连续休产假90天。晚婚晚育的可给予增加产假30天。
第八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依靠本人抚养的弟妹、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丧假3天。
第三章 考 勤 实 施 与 管 理
第九条:假别批准权限
1、假别批准权限
1)员工:0.5天以内的假别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2天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2)不论何种假别均需报公司综合部考勤员备案。
第十条:考勤方式
1、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签到考勤方式,由综合部考勤员统一管理。
2)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上下班不需要登记;其它人员上下班必须登记。
2、考勤员职责
监督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签到情况,完成考勤记录的'收集、统计汇总、报批、报送和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考勤异常的处理
1、 迟到、早退
1) 迟到:按规定上岗时间或上班时间逾期1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内视为早退。
2)迟到和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扣发的考勤工资为日基础工资标准的10%。
2、旷工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I.未按规定权限批准假别,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者或无故不登记者;
II.无故不上班者;
III.拒不接受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6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IV. 迟到早退者事前或事后必须向其直接主管说明理由,无故迟到、早退的,迟到、早退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V. 连续4小时以上不能到岗,应按请假程序事先向直接主管请假,遇紧急情况不能到岗,应及时通过电话向直接主管报告,否则按旷工计。
2) 旷工的处理:
I. 每旷工一天扣发两天日全额工资,并相应扣发年绩效工资;累计旷工达5天者免除年绩效工资。
II.全年旷工累计15天作解除聘用关系处理。
第十二条: 请假
1、请假须先到考勤员处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按权限报主管审核批准后,交接好工作方可休假。
2、《请假单》交由综合部考勤员保管。
3、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准假而私自离职者,以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未补办请假批准手续者,或请假理由查明不真实者,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新岗报到者,或其他类似情况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4、员工上班后,应向直接主管和考勤员销假。
第十三条:其他违纪行为处理细则
1、 班中脱岗
年内第一次发生班中脱岗30分钟以内,未造成后果的,扣除当月工资;造成恶劣影响、不良后果的,给予待岗1个月处罚。
2、 班中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打扑克、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年内第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累计三次给予待岗3个月处罚。
3、 赌博
第一次予待岗1个月处罚;第二次即解除劳动合同。
4、 不服从调动指挥、不服从工作分配
年内第一次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罚;第二次即解除劳动合同。
5、 打架斗殴
年内第一次主要责任者予扣除2个月工资,次要责任者扣除1月工资。第二次主要责任者予扣除6个月工资,次要责任者扣除2个月工资。第三次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次要责任者扣除6个月工资.
6、 考勤管理人员弄虚作假
年内第一次责任人给予待岗2个月处罚,第二次予待岗6个月处分;三次则调离工作岗位。
注:待岗,系指原工作岗位留用,工资标准降为600元/月。
第十四条:加班
1、加班原则:
各部经理要严格控制员工加班。 为了完成各项时限紧迫的任务,按程序经过审批;或者公司领导决定的紧急任务的。
2、加班的审批程序:
各部经理在安排员工加班时,须提前报批,遇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报批要口头申请批准,并在加班结束次日前补办报批手续。申请加班的部门经理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工资的基础工资部分。
第十六条:考勤监督
综合部利用考勤数据和抽查考勤等手段对全公司的考勤情况进行管理,对发现不按规定进行考勤的员工进行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法律效力
本规定为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派遣合同》(或其他确立聘用关系的文件)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执行
本规定按职权由公司总经理监督执行,综合部归口管理。
第十九条:修改权、解释权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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