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门诊部医保患者就医管理,结合本门诊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全体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医保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须认真核对“人—卡”,防止冒名就医。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不服时,应拒绝开药、检查、治疗。

二、医保患者因病情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才可以开药。

三、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到“因病施治”,遵循“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原则。

四、医保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记录为患者提供的主要检查,治疗和处理。

五、医生开药时,须严格遵循医保《服务协议》规定的用药原则。

六、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实行责任管理。

七、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对本门诊部医保患者就医情况进行日常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个人,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八、对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按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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