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的新加坡治理模式

不过,从李光耀本人,到其建立的“新加坡模式”均产生了极大的争议。从正面看,李光耀不仅是一手带领新加坡走上独立之路的旗手与国父,还让新加坡将原本脏乱拥挤的弹丸岛国打造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从第三世界国家一跃成为第一世界强国,成为屈指可数、真正成功的后殖民国家。同时,李光耀在其任内推动了开发裕廊工业园区、创立公积金制度、成立廉政公署、进行教育改革等多项政策。新加坡可谓 21 世纪的城市榜样,没有荒废的土地和过剩的人口,其福利体系包括国民医疗保险和低成本的教育体制与欧洲颇为类似,创立了多民族和谐共生的国家,以及保持了一个稳定的政局;另外,新加坡政府的管理也高度透明、廉洁、公正,更被全世界所称许。正是李光耀的雄才大略,兢兢业业,新加坡已是亚洲最大的外汇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正在追赶瑞士,试图成为全球第一大财富管理中心。这个曾自喻为“大海中的小虾”的新加坡,已超越其人口、面积的规模限制,获得了不可忽视的国际地位与影响力。因此,有人便认为,无论以任何标准而言,李光耀都是世界上罕见的杰出领袖。没有李光耀,就没有如今现代、整洁舒适、秩序井然、绿荫遍地的花园王国。

与此相对,批评人士则认为,半个多世纪以来,他一直是新加坡的全能领袖,担任了长达25年的新加坡总理,此后又在内阁担任了21年的国务资政而后成为“内阁资政”,继而其子李显龙,子承父业当上总理,其他几个子女也莫不担任要职,颇有封建“家天下”的感觉。同时,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擅长并惯用通过法律程序迫使一些批评者破产,以退出政坛;甚至不惜使用诽谤罪起诉来搞倒政敌。另外,在新闻自由上有些年份甚至连海地、乌干达和柬埔寨等国也不如,新加坡在175个国家排行中长期排在130名靠后。新加坡政府更像大家长一样,对居民饮食、打扮、啥时候结婚、生多少小孩诸多私事,几乎是无所不在的管制与指导。而且,李光耀、吴作栋以及李显龙也都有强烈的家长作风。甚至,李光耀自己也毫不掩饰其本人是马基雅维利的忠实拥趸,他曾说过,“我们来决定什么是对的,别理会民众的看法”,这此显然与现代政治理念格格不入。

同样,李光耀一手打造并创立的“新加坡模式”,有人把这种模式视作“威权政治”、“专制主义”的成功典范,因为新加坡是个“一党独大”的国家,其严厉打压异见人士及反对党,对批评及舆论进行管制,与其他威权或独裁者没有什么根本区别;有人斥之为全盘西化的“香蕉共和国”,因新加坡仍存在着宪政框架,及威斯特敏斯特议会民主体制那一套。对此,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李光耀及其建立的“新加坡模式”。

其次,打造廉洁、高效、能干的政府是新加坡模式成功的秘密。熟悉政治史的人都知道,随着社会分工加快,及政府职责的复杂化程度加深,扩大行政的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是必然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家间的竞争,就是政府间效能的竞争。因为一个服务于民的政府或执政党,不是一些人认为的司法,必须解决民众日常95%甚至更高的纠纷与难题,才能避免这个国家失序与混乱。不过,一个吃拿卡要的贪腐政府,是不可能有高效率的;一个贪腐政府更是不可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领袖的政策,那么精英政治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特别是后发国家的经济发展多是政府主导型,若没有特别严格的制度设计与执行,紧紧抓住关键的少数人,更容易滋生腐败与不公,最后的结果也必然是其发展的不可持续。因此,李光耀担任总理后便制定了《防止贪污法》、《公务员纪律条例》、《贪污(利益充公)法令》等,并成立了由总理亲自领导的贪污调查局,使新加坡有了完整的法规和严格执法机构。与全球司法惯例不同的是,新加坡对于贪污受贿执行有罪推定。公务员任何贪污行为――哪怕是极轻微的贪污行为或即使没有贪污但表现出贪污的意愿――一经查实,都将面临刑责。一句话,新加坡政府的廉洁高效是严刑峻法“管”出来的,并不是传说的高薪“养”出来的。新加坡的高薪,严格意义只是为了吸引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用人才资源以弥补其自然资源的缺乏,通过“人才建国、人才立国”,这是新加坡人才观中最具危机意识和前瞻性的思想。正是廉能政府的建成,让新加坡在近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排行榜上连续四年排名第二。

最后,新加坡模式没有排斥现代文明。虽然新加坡是外界公认的威权主义国家,却没有出现像菲律宾和印尼那样统治上层严重集体腐败。李光耀在任内推动财产公开制度,且以身作则。不仅如此,虽然他是“亚洲价值”的提倡者和亚洲本位论者,但新加坡独立迄今一直以英国法律制度为基础。即便在东南亚20世纪军政府或独裁腐败领袖盛行之时,新加坡仍是少数能够贯彻法治的国家。而且新加坡继承了英式宪政框架,及定期选举的威斯特敏斯特议会民主体制――选民直接选出国会议员,然后由国会多数党组阁,多数党领袖出任总理。也就是说,在新加坡,从总理到所有的部长,都必须经历每五年一次的大选,直面选民的考验。所以即便李光耀面对西方的批评置之不理,或新加坡政府有时也强硬冲撞西方,但新加坡模式没有排斥现代文明,宪政光辉之下的现代文明恰恰是新加坡模式得以成功的制度基础。

总之,新加坡模式是李光耀根据其国情的制度创新,这也是李光耀对世界最大的贡献。因为良政善治(Good Governance)仍是当今世界最难寻找、最难以复制的产品。历史地看,英国的议会制度,美国的三权分立宪政制度,解决、防止的是那个时代不受制约的国王专权问题;而李光耀及其设计的“新加坡模式”更是为解决当代政府的效率、廉洁与应对挑战的能力问题,两者在当今都极为重要,且不可偏废。更进一步地说,任何后发优势的国家,若不能消化、吸收所处时代的制度文明最先进成果,同时大胆地依据自身国情进行制度创新,崛起或跨越式发展都将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这恐怕是李光耀及其建立的“新加坡模式”对我们最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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